索引号 | 694041623/2019-584230 | 发布机构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2019-05-28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9-584230 |
---|---|
发布机构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2019-05-2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县浪拔湖镇:
根据省发改委《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湖南省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二)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9〕16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9年度以工代赈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我县以工代赈投资计划总投资24万元(劳务报酬2万元),其中省财政预算内资金20万元,县级自筹4万元,建设内容为浪拔湖镇东美垸村路基建设1.8公里、浪拔湖镇牧鹿湖村路基建设1.6公里。
二、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县下达的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筹措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完成。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变更计划,不得随意调整项目的建设内容,不得截留、挪用计划资金,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为加强工程监督,保证质量标准,各项目工程都要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搞好项目工程建设,并按照“四自两会三公开”监管模式组织实施。
四、按照《湖南省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帐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财政报帐。各单位在使用项目资金时要严格核算,加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五、认真落实劳务报酬,除技术复杂的工程外,要优先组织当地群众参加工程建设,并支付劳务报酬,促进农民增收。
附件:《南县2019年度以工代赈投资计划表》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15日
南县2019年度以工代赈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性质 | 建设地点 | 单位 | 批准文号 | 总 投 资 | 劳务 报酬 | 建设内容、规模及工程量 | 备注 | ||
合计 | 省级预算 | 县级 自筹 | |||||||||
| 合计 |
|
|
|
| 24 | 20 | 4 | 2 |
|
|
一 | 乡村道路建设 |
|
|
|
| 24 | 20 | 4 | 2 |
|
|
1 | 东美垸村路基建设 | 新建 | 浪拔湖镇 东美垸村 | 公里 | 湘发改投资〔2019〕166号 | 12 | 10 | 2 | 1 | 东美垸村路基建设1.8公里 |
|
2 | 牧鹿湖村路基建设 | 新建 | 浪拔湖镇 牧鹿湖村 | 公里 | 湘发改投资〔2019〕166号 | 12 | 10 | 2 | 1 | 牧鹿湖村路基建设1.6公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