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南县“三所合一”(看守所、 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的批复

索引号 4309210010/2020-1162654 发布机构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0-04-0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0-1162654
发布机构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0-04-0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发改字〔20205

 

关于调整南县“三所合一”(看守所、

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

项目投资规模的批复

 

南县公安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重新核准《南县三所合一(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南公函[2020]1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南委[2019]49号精神,原南县三所合一(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于2019年11月6日由我局以南发改字(2019)132号文件进行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在线审批平台代码为2019-430921-50-01-043423。该项目选址在南县浪拔湖镇兴桥村(太阳山路以东、杭瑞高速以北),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项目建设占地面积66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003平方米。其中看守所占地面积32537平方米,建筑面积13823平方米(含武警中队建筑面积2038平方米);拘留所占地面积8160平方米,建筑面积2446平方米;强制隔离戒毒所占地面积19470平方米,建筑面积9734平方米;劳动生产用地6500平方米。建设看守所羁押容量400人,拘留所羁押容量100人,强制隔离戒毒所羁押容量300人。总投资8726万元,建设工期为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主体土建工程,未包含电器工程、弱电工程、装修工程,设施设备配套工程。现根据实际建设需求,需调整投资规模。根据南委[2019]49号纪要和南规委5号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调整原南县三所合一(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有关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南县浪拔湖镇兴桥村(南靠常岳高速,东临南茅运河)

二、调整后的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建设占地面积约66668平方米(约100亩),总建筑面积约25960平方米,其中强制隔离戒毒、拘留所约11020平方米,看守所约10640平方米,执法办案中心约2000平方米,附属用房约300平方米,武警营房约2000平方米。容积率为0.389,绿化率44.35%,建筑基地面积约14900平方米,建筑密度22.37%,停车位78个(其中社会停车位18个)。主要内容为建设南县公安局看守所羁押容量400人、拘留所羁押容量100人、强制隔离戒毒所羁押容量300人及电器工程、弱电工程、装修工程设施设备配套工程

三、调整后的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6454.6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其中工程费用13281.0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404.92万元、基本预备费1768.6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及自筹。

四、调整后的项目建设工期: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

五、其它事宜按原批复执行。

六、请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有关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尽快动工建设。

此批复有效期为一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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