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681331 | 发布机构 |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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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681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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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11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各区县(市)发展改革局、大通湖发改财政局,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构建和谐的政企政民关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益法办〔2022〕9号)的要求,我委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不罚轻罚的具体规定,结合本委执法实际,制定了《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涉企柔性执法事项清单》,经市司法局论证审核,现予以公布。
附件: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涉企柔性执法事项清单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