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1-577925 | 发布机构 | 县城建投公司 | 发文日期 | 2021-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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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1-577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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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城建投公司 |
发文日期 | 2021-04-09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1、首问责任制度
行政相对人到公司机关和司属各单位办事、咨询或投诉,负责接待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必须承担解答、办理、转交或引导责任,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行政相对人或拖延办理时间。对违反以上规定的,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2、服务承诺制度
行政相对人到公司机关和司属各单位办事,所办事项不能立即办结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将服务时限和服务质量作出公开承诺,并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对违反以上规定的,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