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6-2145970 | 发布机构 | 南县市监局 | 发文日期 | 2026-01-15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6-2145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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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南县市监局 |
| 发文日期 | 2026-01-15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局、益阳市局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及全国、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格准入强监管,紧盯问题严整治,防范风险化隐患,优化服务夯基础,严守餐饮食品、食品销售安全底线,提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质效,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二、检查重点
(一)食品流通环节
1.重点区域。校园及其周边、农村地区、农贸市场等场所。
2.重点时段。一是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春节等传统节假日;二是学校开学(园)、中高考期间;三是各类大型活动等举办期间。
3.重点对象。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品店,食用农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酒类的销售者。
4.重点品种:一是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二是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休闲食品等;三是食用农产品;四是散装食品和标识不全、来历不明的食品等。
5.重点内容:一是经营者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义务是否履行到位;二是食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和销售;三是经营者是否销售“三无”、“山寨”、掺杂掺假等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食品;四是食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是否非法添加孔雀石绿等非食用物质。
(二)餐饮服务环节
1.重点区域。以餐饮集中区、学校及周边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
2.重点时段。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学校开学前后、中高考期间;重大政治经济文化体育活动等特殊时段。
3.重点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重点企事业单位食堂(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食堂及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单位食堂)、大型及以上餐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接待单位、网络订单量突出的餐饮网店、经营生冷食品、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
各基层所可结合市、县局部署和各辖区具体情况,确定监管重点,有针对性地实施监管,对农村地区的学校食堂以及近年出现过抽检不合格的、受过投诉举报的、受过行政处罚的、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三、检查方式
对食品经营单位实施日常监督检查,要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落实涉企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如上级出台新规则按新规要求执行)
四、检查频次
各所应按期完成辖区食品经营单位风险分级评定工作,根据风险评定情况对食品经营企业开展日常检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湘市监食〔2021〕131号)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对风险等级为A级、B级的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对风险等级为C级的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次;对风险等级为D级的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次。学校及校园周边均列为D级。
五、抽检食品种类及比例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抽检具体计划详见2026年南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具体工作计划须等市局年度计划下发后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所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无缝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规范检查行为。要使用国家局公布的最新版本日常检查表格,严格按照频次要求开展检查,确保检查不流于形式。要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结果准确、记录翔实、结果公开、场所张贴、归档及时。
(三)注重监管实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限期整改、责任约谈等措施消除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安全风险,对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并按时实施复查,必要时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坚决不留后患。
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