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孟春燕、邓鹰、陈立、范小勇、戴斌五位同志人事聘用关系的处理意见

索引号 694041623/2019-585100 发布机构 县交运局 发文日期 2019-12-0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19-585100
发布机构 县交运局
发文日期 2019-12-0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交发〔2019〕13号

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

解除孟春燕、邓鹰、陈立、范小勇、戴斌五位同志人事聘用关系的处理意见

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自查回头看的通知》(南人社发〔2018〕43号)及2018年专项治理“吃空饷”督办通知要求,经我局认真自查整改,局人事股于2018年11月15日对本单位延期返岗职工孟春燕(男)、邓鹰(女)、陈立(女)、范小勇(男)、戴斌(男)下发了限期返岗上班通知,并多方与其本人联系。2018年12月19日,我局又依法在益阳日报上发布公告,要求以上五位职工从自登报之日起,15日之内回南县交通运输局上班,并明确逾期未返岗的将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解除人事聘用合同的处理。目前,陈立、戴斌均以微信方式回复愿意回来办理辞职手续;邓鹰以电话方式回复听凭单位处置,后不再接听电话;孟春燕父亲代孟春燕接收了限期返岗上班通知,但至今孟春燕本人未予回应;范小勇至今无法联系到本人。综上所述,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孟春燕(男)、邓鹰(女)、陈立(女)、范小勇(男)、戴斌(男)五位同志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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