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18-583152 发布机构 县交运局 发文日期 2018-12-2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18-583152
发布机构 县交运局
发文日期 2018-12-2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交发〔2018〕89号

南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

“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有关交通运输企业:

为扎实推动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开好局、起好步,切实维护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及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县局决定从9月上旬至12月中旬,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2018年“平安交通百日行动”(下称“百日行动”),现将《2018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9月8日


2018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

“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作出了系列重要指示,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委会主任刘鹤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安全发展的环境。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大安全观,严格落实责任,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彻底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同志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精细精准推进工作,用心用脑研判形势、解决问题,较真较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在7月27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同志强调,要以更坚定的决心、更强硬的力度、更扎实的措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落实领导指示精神,根据部、省、市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平安交通百日行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防风险、除隐患、强责任、建机制、抓落实”为主题,重点放在基层一线,切中要害,直击痛点,集中整治一批长期性、反复性、根源性痼疾。通过开展“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努力实现“一杜绝”、“两下降”,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总数、死亡人数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防风险

1.摸清风险底数。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明确风险辨识范围、方式方法和程序,全方位、全过程科学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并针对安全风险清单进行逐项评估,确定主要致险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情况和风险等级。

2.确定管控措施。针对风险的致险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制定细化管控措施,确定风险管控的方法和手段,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按要求建立动态监测、评估、管控机制,严格落实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制度,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突出管控重点。一是突出把好企业、从业人员、运输装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准入的源头关;二是突出管控800公里以上班车客运、省际旅游包车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船技术状态以及车船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三是突出抓好洪涝、强降雨、台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以及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等环境下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四是突出打击违法从事交通运输生产作业、市场无序竞争等行为。

(二)除隐患

4.开展隐患排查。督促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隐患排查工作制度,明确隐患排查范围、方式、程序等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带头、全员参与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建立隐患清单。

5.强化隐患整改。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隐患清单逐项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治理要求,逐项整改销号,做到隐患动态清零。

6.严格重大隐患治理。严格依据交通运输行业的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方法,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一单四制”管理要求。

(三)强责任

7.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亲自组织制定“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保证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人、财、物投入;分管负责人要牵头组织落实“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各项工作部署;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基层一线落实“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措施;一线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措施和岗位职责要求,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8.龙头、骨干交通运输企业要树立行业标杆。要敢于担当、先行一步、抓深一层,高标准、严要求,积极改革创新,应用先进的装备和技术手段,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经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9.各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机构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要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部署,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体制改革的关键期保持思想不飘、工作不乱、干劲不减、效果不弱,确保“平安交通百日行动”顺利开展。

(四)建机制

10.建立安全责任机制。按照“职责明确、权责一致、边界清晰”的要求,建立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和履职行为规范,强化履职尽责,严格失职追责,推进尽职免责,激励行业管理部门和人员敢于担当、勇于作为。

11.建立扁平化管理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智能化水平,有效减少中间环节,努力建立全覆盖、跨层级、直达末端的扁平化安全生产工作网络,提高监督管理效率和执行力。

12.建立安全投入保障机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交通运输发展中充分考虑、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在交通运输发展纲要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在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设立安全生产独立章节,构建安全生产和安全基础建设投入保障机制。

13.建立科技支撑机制。建立多层次的交通运输各行业领域专家团队,提供行业重大政策咨询和专业技术支撑。健全部门、企业、第三方机构、社会各界多方参与,协同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研发的机制,加强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推广应用先进可靠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动“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

(五)抓落实

14.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要制定“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部门、落到岗位、落到人头。

15.加强监督检查执法。要组织开展“平安交通百日行动”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跟踪督办。全县各交通运输部门、行业管理机构要加大对监管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和两年内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企业要实行监督检查全覆盖;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公安、应急管理、旅游等相关职能部门、机构,对行动期间仍然非法违法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的法人、自然人,依法严厉从重处罚。

16.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开展以“两客一危”车辆脱离监控、超速、疲劳驾驶、凌晨2-5时违规运行等为重点的道路运输专项治理;加强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持续开展运砂船舶超载治理、渡口码头专项清理整治和通航水域长期停泊不用、无人管理船舶(即“僵尸船”)整治;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处罚机制,推进公路治超;推进工程运输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以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作业为重点的港口生产安全专项治理等。

17.强化重点时段安全保障。突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中非合作论坛、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党和国家重大活动,突出防汛防台、中秋假期、“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的安全保障,确保安全稳定。

18.加强考核问责。加强“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对行动开展不力、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严肃处理,对导致事故发生的严格问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安委会负责“平安交通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局安委办负责日常工作,局直各有关行业管理机构依据“三个必须管”原则负责相关工作的推进。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宣传好的做法,曝光反面典型。要结合此前部署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促使“防风险、除隐患、强责任、建机制、抓落实”主题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班组、进车船、进场站等,加强风险防控和安全隐患治理法规、知识和意识教育,大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统筹协调。要将“平安交通百日行动”与各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与各领域已开展的专项活动相结合。加强行业内部各单位之间以及与其他行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四)严格督办考核。县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对“平安交通百日行动”的综合督查,并将各单位部署开展情况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将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和重大安全隐患清单于9月14日前(若无此项,也要书面报告)、“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工作总结于12月14日前报县局安委办。

县局安委办联系电话:5221153,传真:5221153

抄送:市局安全科、县安委办。

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9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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