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94041623/2018-583141 发布机构 县交运局 发文日期 2018-12-2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18-583141
发布机构 县交运局
发文日期 2018-12-2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交发〔2018〕37号

南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南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南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8日

南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继续深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两大主题活动,巩固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成果,根据《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益阳市交通运输“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益交安〔2018〕90号)精神,县局决定自5月起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及工作部署,以“执法行动”为抓手,依法行政,依法治安,持续保持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严厉打击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规范生产经营秩序,突出抓好道路运输(城市客运)、水上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执法,重点查处下列行为:

(一)共性问题

1.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2.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3.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4.不按“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5.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专项问题

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

1.营运车辆无相关营运证件的;

2.从业人员无相应从业资格的;

3.非法从事道路运输业务的;

4.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牌或持空白包车牌的;

5.营运车辆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的;

6.不落实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的;

7.出租汽车跨区域驻点运营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水上交通

1.船舶无相关证、照的;

2.船员无相应资格证书或配员不足的;

3.非法从事渡运、货运、客运、危险品运输等水上运输业务的;

4.船舶超员、超限超载的;

5.违法航行的;

6.未经批准在通航水域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

7.非法经营港口、码头、渡口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

1.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非法施工的;

2.不依法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的;

3.无相应资质、超资质范围、借用资质违法施工的;

4.违法转包、分包建设工程项目的;

5.不按设计方案施工的;

6.工程车辆违法载人的;

7.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未执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贯穿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始终,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一)开展执法能力自查自纠,制定工作方案(5月15日以前)

各单位针对安全生产执法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能力不强、执法装备不足等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妥善解决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机制问题,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在此基础上,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前段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5月15日至10月底)

各单位全面排查,加大执法处罚、整改的工作力度,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在前阶段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基础上,对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执法行动。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促进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的落实。各负有执法职能的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案件每年不少于5件。

(三)完善工作机制,巩固行动成果(11月至12月底)

各单位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经验做法和不足,认真规范完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执法行动成果。把整治当前问题同建立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结合起来,对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的政策措施,努力形成遏制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管理的规定,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执法行动方案,明确本单位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将工作抓实、抓细。

(二)强化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要坚决关闭取缔。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要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并在行政许可、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限制。对执法不严、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执法整治到位。

(三)加强宣传。要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目的意义,提高社会公众对“执法行动”的参与度。要及时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的典型事例,及时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以及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走过场的单位,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氛围。

按照全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信息报送要求,各单位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本单位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县局安委办(QQ:3432587342;电话:5221130)。

抄送:市局安全科、县安委办。

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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