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县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94041623/2018-583140 发布机构 县交运局 发文日期 2018-12-2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18-583140
发布机构 县交运局
发文日期 2018-12-2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交发〔2018〕35号

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南县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南县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4月10日

南县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南县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为交通运输行业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根据三年为期的总体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交通运输系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

(一)交通运输、物流托运、车站、码头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

(三)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线索精确摸排、固定证据。坚持情报领先,积极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治安等案件梳理评查串并,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

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畅通无阻。要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把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都查清楚。要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录入和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将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适时打击。

(二)提升打击质量,依法严惩、消除后患。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

(三)加强联席会议机制,坚持“挖根打伞”。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按照涉黑案件中“保护伞”线索“双移交”的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通报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部门,坚持追根溯源,彻底推毁黑思势力组织机构和经济基础。同时,对扫黑除恶斗争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盯住不放,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加强舆论宣传。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利用公交车、出租车游走电子屏幕,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斗争的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局“扫黑办”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有效整合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专项斗争,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

三是严守工作纪律。参与办案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坚决不准向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案情信息,各领导组成员不得向办案人员询问案情、打听案件进展情况。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局“扫黑办”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彻底的,或因为整改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扫黑除恶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使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化。

五是强化工作保障。系统各单位要在财力、物力投入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全力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所需经费、装备等的及时到位,着力提升扫黑除恶工作的信息化水平,确保专项斗争强劲势头。对专项斗争中涌现出的优秀执法人员要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大胆提拔重用,强化立功受奖导向作用。对诬告、陷害甚至打击报复办案人员的,要坚决查处,坚决维护执法办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和汇总本部门行动的进展情况,并将当日工作情况报至局“扫黑办”。

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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