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8-583130 | 发布机构 | 县交运局 | 发文日期 | 2018-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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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8-583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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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交运局 |
发文日期 | 2018-12-21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交发〔2018〕16号
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
认真做好2018年 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驻南交通运输企业:
2018年春运从2月1日开始,3月12日结束,为期40天。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湘交运输〔2018〕60号)和益交道运〔2018〕25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我县道路水路春运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春运工作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新时代人民对美好出行的新要求。全县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按照“安全、畅通、有序”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春运各项工作,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出行保障好、服务好。
(二)建立健全春运领导机构。我局决定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龚京榜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毅、赵庆山任副组长,李梓琼、李运清、肖利平、孟祥忠、李伟锋、孙健、王执平、王学文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道路运输管理股,王执平任办公室主任。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和各运输企业均要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春运顺利进行。
(三)建立健全春运联动机制。各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发改、公安、安监、气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协商解决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组织、车船通行、安全监管、应急运输等方面的问题。要健全春运应急保障工作机制,确保应急运输车辆、救助船舶、应急物资等状态良好、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二、进一步优化运输组织管理
(一)统筹做好道路客运运输组织。据预测,2018年我县春运道路旅客运输量与去年相比略有下降,旅客运输量约达65.82万人次。运管所要对旅客的流量、流向、流时及高峰期的流量等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优化道路运力调配,充分挖掘运输潜力,全面提高运输服务能力,强化中短途道路客运与铁路、水路、民航旅客运输的协同衔接,让旅客换乘更加便捷。要加强农村客运运力组织,针对赶集、探亲访友等客流高峰时段,有针对性地增加农村客运班车投入,满足农村群众出行需求。
(二)切实加强水路运输组织管理。据预测,今年我县春运水路客运量将达12万人次。客流以渡运和短途客运为主,重点分布于厂窖农科、全固和明山沿河街。地方海事处要督促港航企业严格落实水路客运服务质量标准,加强水路运输组织管理,不断改进提升运输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三)提升道路水路客运服务水平。要指导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加强客运联网售票服务,积极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便捷售票渠道,积极与铁路等运输方式融合,提供联程运输服务。要严格执行客运服务标准规范,着力改善旅客候乘环境。要发挥好志愿者队伍作用,做好候车(船)组织,引导旅客有序上下车(船)。要加强和改进对务工人员、学生返乡、返岗(返校)等大客流的针对性服务,并保障军人在客运站购票、乘车(船)时按规定享受“军人依法优先”服务,保障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和儿童依法享受优待票、儿童票,为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必要帮助。
(四)切实加强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要在统筹做好旅客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组织好重点物资运输,优先保障天然气、煤炭、油品、粮油、肉禽、蔬菜等物资运输,切实满足经济运行和居民生活需要。
三、进一步加大路网保通工作力度
(一)提高路网通行效率。各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与公安部门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健全路警联合巡查与指挥协同机制,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控事前会商和路警联动,及时制定绕行方案并告知社会公众,降低因交通管控导致的交通拥堵影响。加强对重点拥堵路段和收费站的排查与疏导。要加强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确保跨市、跨县通道和桥隧等重要路段的衔接顺畅,提高路网通行效率,为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保障。
(二)加强路网运行监测。春运期间,要重点加强主要路段监测工作。加强信息化手段在春运公路巡查、疏堵保畅、应急抢险中的综合应用,确保及时处置各类应急突发状况。
(三)加强服务保障。通过热线电话、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及时向公众发布实时路况、公路气象、交通管制、分流绕行等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出行。
四、进一步提高安全应急保障能力
(一)严格落实安全监管制度。要督促长途客运企业对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车严格执行凌晨2—5时停车休息规定,防止疲劳驾驶,降低长途客运安全风险。要督促客运站和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实名售检票制度,加强危险品查验。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联合公安、安监、旅游、价格等部门严厉打击春运期间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客运站、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区景点巡查力度,依法从严查处非法营运等行为。海事部门要以 “四类重点船舶”(客船、危险品船、砂石船和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为重点,全面加强水路安全监管。
(二)加强恶劣天气预报预警。要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冰冻、雨雪、寒潮大风、雾霾等恶劣天气,加强与气象、旅游等部门的联络,进一步健全气象信息共享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12328电话等载体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密切关注运营客运线路的天气状况和道路通行条件,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应暂停线路运营。要督促水路客运企业严格落实船舶禁限航措施,确保客渡船航行安全。要切实提高恶劣天气预警能力,力争做到早发现、早预警。
(三)切实加强应急运输管理。要在认真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春运应急运输预案,对运力投放、运输组织、应急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切实做好应急运力储备。要认真监测客流变化情况,如出现大规模旅客滞留,要及时向上级报告,使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及时组织运力疏运旅客;如需抽调非营业性客车参加省内中短途客运的,驾驶人员应接受运输安全知识、技能和客运业务培训,提前熟悉运行线路路况,并持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运行(证明式样见附件1)。要密切关注行业涉稳动态信息,配合公安机关加强道路、水路运输反恐防范和维稳工作。
(四)强化公路应急抢险组织。要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尽量避免节日期间进行养护作业。确需开展施工作业的,全力做好施工区域交通秩序维护和车辆疏导工作。强化应急保障,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做好抢险机械设备的检修调试,加大机械投入,必要时可跨区域调动。
(五)加强春运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畅通信息渠道,全面掌握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道路、水路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
五、进一步做好新闻素材和春运信息报送
(一)认真做好春运宣传报道。要深入春运一线,广泛收集基层单位、运输企业、客运场站等服务旅客出行的典型做法,深入挖掘鲜活案例和新闻素材,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并将新闻素材、稿件报送至局春运办邮箱355403583@qq.com(图片为jpeg格式,视频为wmv格式),局春运办将择优选取部分稿件刊载,并推荐给市局或市春运办刊发报道。各单位在春运期间向局春运办报送新闻稿件总数原则上不少于20篇。
(二)及时、准确、规范报送春运信息。春运期间,运管所、地方海事处要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每日16:30前将当天的有关工作信息报县春运办邮箱。同时,要及时汇总运力投放、运输量等情况,每日8:30前报送前一日的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信息(表格式样见附件2、3),局春运办将整理汇总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信息,抄报市春运办邮箱。运管所还须在2018年2月15日(农历大年三十)8:30前报送节前春运道路客运基本情况;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三)、21日(农历正月初六)8:30前,分别报送当日客运量预测数以及春节黄金周前3日、前6日道路客运基本情况,相关情况同时抄报局春运办邮箱。报送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安全生产和旅客服务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互联网+道路客运”等新业态、联网售票等新模式在春运中的作用等。
(三)按规报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春运期间,运管所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交运发〔2015〕95号)的规定及时报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地方海事处要及时按规定将水上交通事故或险情上报市级机构,并同时抄送局春运办。各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交应急发〔2010〕84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向局春运办报告春运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
(五)按时报送工作总结。春运结束后,要对春运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并于3月12日前报局春运办。
县局春运办 值班电话(值班) :5221153
县道路运输值班投诉电话(值班) :5224513
县城市客运值班投诉电话(值班) :5221955
县水路运输值班投诉电话(值班) :5237037
县交通执法大队值班投诉电话(值班) :5221010
电子邮箱:355403583@qq.com
附件:1、非营业性客车参加2018年春运证明式样
2、2018年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信息报送表
3、2018年春运期间水路旅客运输信息报送表
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1月30 日
附件1
非营业性客车参加2018年春运证明式样
(正面)
单位:
车型: 车牌号: 驾驶员: 身份证号:
起 点: 终 点: 有效期:
签发人: 签发日期: | 现有(单位名称) ,车型 ,车牌号 ,驾驶员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驾龄 年,参加2018年春运,自(起点) 至(终点) ,有效期自2018年 月 日至 月 日。 特此证明。
签发人(签字) 签发单位(盖章) 2018年 月 日 |
存根联 非营业性客车参加2018年春运证明
附件2
2018年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信息报送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统计时间 | 总客位数(座) | 总客车数量(辆) |
| 总客车数量同期比(%) | 班车趟次(次) | 加班车趟次(次) | 包车趟次(次) | 完成客运量(万人) | 客运量同期比(%) | 应急情况报告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班车数量(辆) | 包车数量(辆) | |||||||||||||
1 | 春运第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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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春运第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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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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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春运第4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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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运管所每日更新前一日信息,并于8:30前连同2018年春运以来历日报送信息一并发送至355403583@qq.com。
2.客运包车被调用执行班线客车运输任务的,计入班车数量。
3.“总客车数量同期比、客运量同期比”为2018年与2017年春运期间相应天数客运量对比,如2018年春运第1天与2017年春运第1天客运量对比。
附件3
2018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
单位: 统计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统 计 指 标 | 数 量 |
投放运力 | 船舶数: 客位数: |
完成客运量(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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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量与去年同期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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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安全事故次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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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伤亡(人) | 伤: 亡: |
注:春运期间,每天上午8:30前报局春运办。
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1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