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

索引号 694041623/2018-581940 发布机构 县交运局 发文日期 2018-01-0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18-581940
发布机构 县交运局
发文日期 2018-01-0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有效管控安全风险,防范和减少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益阳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益安发〔2017〕8号)精神,县局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历次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立足标本兼治,源头管控,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思路,紧密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益阳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要求,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狠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日常管理、督导检查各个环节工作落实,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一)道路运输领域

1、排查重点:

(1)道路运输企业(含城市客运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规定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等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责任险购买等经济政策执行情况,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入、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敦援物资设备情况,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2)运管机构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情况,长途客运班线、包车客危货运输审拢、安全监管等情况。

(3)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站场封闭式管理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落实情况,进(出)站口、旅客安检、车辆安检等岗位人员在位履职情况。

(4)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运行、值班、预警提示、违章处理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5)客运车辆、驾驶人资质及证照情况及车内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备配置情况。

(6)危货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员资质和检测、证照及安全设施设备等情况。

2、专项任务:

(1)牵头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经信委)。

(2)牵头组织开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继续培训教育。

(3)牵头组织开展道路运输联合执法检查工作(配合单位:县公路局、县交警支队)。

(4)配合对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的行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5)配合对非法生产、经营、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牵头单位:县安监局)。

(6)配合开展“营转非”大客车、危险品运输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等五类重点车辆管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清零问题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交警支队)。

(7)配合对校车运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3.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城市客运管理处。

(二)水上运输领域

1、排查重点:

(1)水上运输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规定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等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台帐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责任险购买等经济政策执行情况,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情况,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2)水上交通安全“县管乡包村落实”责任体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乡镇渡口“四包一”责任落实情况。

(3)乡镇渡口和客渡船舶视频监控、通航水域巡航和签单发航、学生乘船交接等制度落实情况;乡镇船管员、渡口签单员配备、经费保障及工作开展情况。

(4)渡口渡船安全设施设备情况,包括渡口码头硬化、渡船更新改造、候渡亭设置、渡口渡船标识标牌、救生衣配备情况。

(5)渡口渡船及船员(渡工)资质及证照情况;

(6)渡口渡船日常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渡运乘客穿拿救生衣情况、汽车渡口渡运车辆人车分离情况,使用安全绳、三角木等安全设备等情况;

(7)水上交通“打非治违”行动,包括打击非客渡船载客、非车渡船载车,治理客货运输船舶(含运砂船)超载、违规夜航行为等。

2、专项任务:

(1)牵头组织开展渡口安全专项整治(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安监局)。

(2)牵头组织开展水上运输联合执法检查工作(配合单位:县公路局、县交警支队)。

(3)牵头组织开展水上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4)配合对非法采砂、运输行为,水利工程作业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3、责任单位:县地方海事处

(三)交通施工领域

1、排查重点:

(1)交通施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规定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等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台帐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责任险购买等经济政策执行情况,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情况,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2)施工现场人员安全防护及危险品存放、使用管理情况,边通车边施工路段安全设施 设置情况,桥隧施工、临涯临水作业、高边坡交叉作业、高空作业、临时用电等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施工单位驻地安全设施设置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2、专项任务:牵头组织开展交通建设从业人员培训。

3、责任单位:县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底前)。各单位结合本行业实际,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安全隐患治理专门台帐,对本行业、本单位安全隐患建档挂帐,全面掌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实现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销号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阶段(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底)。交通运输企业要自行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开展日常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将安全生产隐患及时上报局安全监督股,并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将隐患整治到位,严密防范事故发生。各行业管理机构要加强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本系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台帐,进行梳理、分类和建档,每季度向县局安全监督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督查验收阶段(2017年10月至11月)。活动期间,县局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暗访抽查,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县安委会将协调县委办督查室、县安委办、县政府办督查室及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进行督查验收。

(四)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2月)。各单位总结回顾活动开展情况,巩固活动成果,开展隐患整治“回头看”,查漏补缺。县局组织验收活动成果,并将其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范畴。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局机关安全、运输、基建、法规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各股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将相关内容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建立活动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行政一把手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二)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责任。县局活动领导小组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统一领导,协调解决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单位、企业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本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局属各行业管理机构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时组织、指导、协调本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交通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要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经费保障、建档监控和定期上报等制度。

(三)突出重点,全面排查。要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工作不走过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按照《益阳市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对实施分级负责,挂牌督办。

(四)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是提高安全意识治理安全隐患的根本手段。尤其要深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教育”制度,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 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全社会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隐患整改不主动、不配合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对一些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给以广泛宣传。

(五)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各单位、企业要尽快研究细化工作方案,迅速落实工作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此项活动信息报送。工作方案于4月8日前报局安全监督股,每季度向局安全监督股上报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县局会将“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7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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