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8-581923 | 发布机构 | 县交运局 | 发文日期 | 2018-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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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8-58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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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交运局 |
发文日期 | 2018-01-03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县交通运输局河(渠)长制工作会议制度
为规范推进河(渠)长(以下简称河长)制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南县交通运输局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
第一条 会议由局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副组长及各成员参加。
第二条 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可适时召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筹备。
第三条 会议研究的主要事项: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相关部署要求,研究决定推动局河长制工作具体任务,适时总结工作成效,查找不足并明确整改实效。
第四条 形成的会议纪要经组长审定后印发。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
南县交通运输局河(渠)长制工作信息共享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南县交通运输局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
第一条 信息共享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及时: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准确:实事求是,表述、用词、分析、数字务求准确。
高效:以第一手情况、第一时间报送作为工作目标,为实施和推进河长制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
第二条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由局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在规定时间内将河长制进展情况报至县河长办,务求报送及时、表述清楚、准确。
第三条 建立信息专报制度
信息专报方式:应将重要、紧急的河长制相关政务信息第一时间整理上报至县河长办,确保重要事项表述清楚、关键数据准确无误。
专报信息内容: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措施和工作部署;河渠管理保护工作中出现重大突发性事件;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涉及河渠管理保护和河长制工作有关的热点舆情及其他事项。
第四条 建立信息简报制度
简报报送方式:应积极将重大的河长制相关信息、举措部署、工作动态及时报送至县河长办。
简报信息的主要内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工作推进;河长制重要工作进展、阶段性目标和完成情况;河渠管理保护和河长制工作涌现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及工作创新、特色和亮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处理及跟踪办理情况。
第五条 对违反本制度,信息报送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发生严重后果、造成重大舆情事故和工作被动的个人和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南县交通运输局河(渠)长制工作督察制度
为掌握河(渠)长(以下简称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南县交通运输局河(渠)长制工作督察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由局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
第二条 督察内容:贯彻河长制工作部署事项的落实情况;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县督导发现问题以及媒体曝光、公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三条 督察主体:局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条 督察对象:局属相关责任单位。
第五条 督察分类
定期督察:每季度组织一次督察。
专项督察:要求督查落实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督察要求
督察方式: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为主。
督察反馈:在督察结束后2日内向领导小组汇报。
整改落实:根据反馈意见,落实具体措施,限期完成整改。
南县交通运输局河(渠)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为推动各单位履行职责,促进河(渠)长(以下简称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南县交通运输局河(渠)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局属各单位。
二、考核方式:结合南县交通运输局实施河长制行动方案(2017-2020年),分年度确定考核内容。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日常考核结合日常工作进行,主要包括举报投诉处理、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日常考核结果计入年度考核评分。
三、考核程序
制定考核方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考核方案,经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实施。
开展年度考核:根据考核方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纪检监察室根据分工开展考核。
公布考核结果:经领导小组同意,公布考核结果。
- 考核结果运用。考评结果纳入局绩效考核内容,作为局属各单位或个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