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694041623/2017-581282 发布机构 县交运局 发文日期 2017-08-2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17-581282
发布机构 县交运局
发文日期 2017-08-2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推行农村公路建设

“七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3年全国和全省农村公路现场会议精神,全面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中的廉政工作,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行为,按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县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依法行政、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原则,以政务透明、政策公开、准确及时为基本要求,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为主要手段,向社会公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关键环节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安全、优质、高效地推进我县农村公路建设。

二、公开范围、内容、方式和对象

(一)公开范围。所有使用中央和省补助资金以及使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包括农村公路的危桥改造、渡改桥、安保工程等项目。

(二)公开内容。按照农村公路基本建设程序要求,针对农村公路建设的各关键环节,公开内容包括农村公路建设全过程的七个方面:一是建设计划;二是建设资金来源、补助标准和数额;三是招标过程;四是施工过程管理;五是质量监督;六是交(竣)工验收;七是建设资金使用。

(三)公开方式和对象。主要采取媒体公开(含网络、报刊等)和公开栏(含办公区公开栏、施工现场公示牌等)两种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

三、公开的具体要求

(一)建设计划公开

公开主体:县公路管理局和乡镇人民政府。

公开内容:本地区年度建设计划。

公开方式:县政府网站或报刊,县公路管理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公开栏。

公开时间:收到年度建设计划后7个工作日内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

监督检查部门:县交通运输局

(二)建设资金来源、补助标准和数额公开

公开主体:县公路管理局和乡镇人民政府。

公开内容:建设资金来源、补助标准和数额。

公开方式:县政府网站、报刊,乡镇人民政府公开栏、施工现场公示牌。

公开时间:建设项目全过程。

监督检查部门:县交通运输局

(三)招标过程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招标人。

公开内容: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招标组织机构、投标人信息、中标结果及价格、招标监督部门及举报电话。

公开方式: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依法进行公开,县级组织招标项目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公路管理局公开栏,乡镇组织招标项目在乡镇政府公开栏,其他项目在施工现场公开。

公开时间:发布招标信息至签订施工合同。

监督检查部门:县交通运输局

(四)施工过程管理公开

公开主体:县公路管理局和益阳市宏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公开内容:建设规模及标准(含项目里程、宽度、水泥混凝土标号、配合比等)、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建设工期;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及电话;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及电话;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及电话;主要原材料规格等。

公开方式:施工现场公示牌。

公开时间:施工全过程。

监督检查部门:县交通运输局

(五)质量监督公开

公开主体:县交通建设质量监督所。

公开内容:质量监督机构名称、现场负责人及电话,村民代表监督员及电话。

公开方式:施工现场公示牌。

公开时间:施工全过程。

监督检查部门:县交通运输局

(六)交(竣)工验收公开

公开主体: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县公路管理局或乡镇人民政府公开。

公开内容:验收单位、工程决算、档案验收、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结果等。

公开方式:县级媒体,或县公路管理局或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区公开栏。

公开时间:交(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并保留1个月。

监督检查部门:县交通运输局

(七)建设资金使用公开

公开主体:县公路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

公开内容:建设资金到位、使用及审计情况。

公开方式:县公路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区公开栏。

公开时间:开工至审计结论公布后1个月。

监督检查部门:县交通运输局

四、工作要求及措施

农村公路建设实施“七公开”制度要形成“政策透明、制度公开、要求明确、管理有效、监督到位”的长效机制、要重点抓好以下环节:

(一)明确工作职责。县公路管理局是全县“七公开”工作的推进主体和监督主体,负责全县“七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县公路管理局是推进“七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对“七公开”工作负总责,既要抓好涉及本单位“七公开”工作的具体落实,又要担负起对乡镇“七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办督查,还要负责指导实施、验收考核、收集相关信息等工作。县交通建设质量监督所负责施工质量监督。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制定相关制度。明确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的责任主体,制定配套的检查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统一部署安排。全县于8月份全面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县交通运输局局将加强对县公路管理局和乡镇推行“七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规范、及时、有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