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7-581270 | 发布机构 | 县交运局 | 发文日期 | 2017-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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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7-581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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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交运局 |
发文日期 | 2017-08-24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气象、水文等部门预测,从6月23日起,未来一周,我县将迎来新一轮强降雨,局部有大暴雨,伴有雷电等强对流性天气。为切实做好当前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落实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在全省防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五个确保”工作要求,确保交通运输畅通安全、公路水路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度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近段时间以来,我县已出现多轮次强降雨,新一轮强降雨距上次降雨过程时间短、累计降雨量大、影响范围广,极易出现地质灾害,还很有可能与2016年形成“姊妹”型洪水。交通运输保畅通、保安全、保民生的任务繁重。因此,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防汛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做好防汛准备,落实度汛措施
县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公路桥梁的维护和管理,做好高边坡监测预警工作,一旦发生山洪地质灾害,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千方百计抢修水毁公路、桥梁,尽快恢复交通,确保抢险救灾道路畅通。同时,要及时向社会发布路况信息,在危险路段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公布道路绕行方案,方便公众出行。
县地方海事处要加强辖区航道的养护管理,配齐航标,根据水位变化及时修正航标,确保标位准确、航道安全畅通;加强港口、锚地的安全监管,做好防大风和急流的各项措施;加强对禁航河段的船舶管制和值守,防止船舶和其他漂流物冲撞桥梁而影响桥梁安全;严禁超载、超速航行,确保船舶运输安全。要督促水运建设企业抓紧完成涉水工程在建项目的收尾工作,确保水运建设工程安全度汛。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和县城市客运管理处要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备足抢险救灾运力,完善车辆运输应急预案,加强车辆调度,随时服从县政府和县局的指挥,积极参加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
县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要加强地处沿河及低洼地段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密切关注汛期雨情、水文和台风的变化,制订周密详实的人员、物资、设备应急转移预案,防范山洪、泥石流影响,确保工程建设领域安全。
其他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防汛工作职责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协调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管辖范围内公路水路安全畅通。
三、明确防汛责任,强化工作纪律
各单位主要领导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业本单位防汛工作负总责。防汛紧急期间,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原则上不得离开本辖区,确需离开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备。要严格落严格落实防汛领导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防汛督察制度,强化责任追究,一级抓一级,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拒不执行、延误执行调度指令、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一查到底;对因领导不力、责任落空、工作疏漏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肃追责、绝不姑息迁就。
四、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局直属各单位和各乡镇交管站要根据当地灾情发展形势,在县局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启动防汛值班。重要防汛时段,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要带头值班,带头遵守值班制度和工作要求,确保政令畅通和工作有序。要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联系,密切关注天气及水情变化,主动了解汛情,及时掌握信息,如遇重大情况,必须立即上报,杜绝瞒报、缓报、谎报等行为。
局防汛总值班电话:0737-5221153,传真:0737-522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