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7-581253 | 发布机构 | 县交运局 | 发文日期 | 2017-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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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7-581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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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交运局 |
发文日期 | 2017-08-24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2017年度南县交通运输局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2017年,是推进“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局机关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四个全面”战略思想,落实市级机关工委和局党组一系列工作部署,以“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开创党建工作的新局面,保障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南县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保证。
二、考核范围
各党支部
三、考核内容
1.党组(党委)重视机关党建工作情况;
2.机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
3.机关党组织思想、组织、制度等情况;
4.其他工作。
(具体考核内容见2017年度《机关党建工作集中考核评分表》)
四、考核方法
对机关党建工作的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和县级机关工委统一组织安排。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机关党组织自查与县委组织部和县级机关工委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力求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1.平时考核。县级机关工委相关科室对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完成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任务,参加县委组织部和机关工委组织的活动、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履行工作职责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及时填写平时考核记录表,年底进行汇总,作为平时考核的主要依据。
2.开展自查。每年12月初,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要对照《机关党建工作集中考核评分表》,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进行自我评价,形成评价报告。重点是对工作亮点进行归纳总结、形成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措施和改进期限。自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在年终集中考核时,交付考核组,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3.集中考核。原则上安排在每年12月中、下旬进行。考核采取听汇报、查看台账资料等方法,对照《机关党建工作集中考核评分表》标准逐条逐项进行,并根据各单位提供的自查报告,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查。
4.综合评价。考核工作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汇总梳理,对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定量评价,根据自查、抽查、平时考核等情况综合评定最后得分。
五、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干部和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的主要依据。
2.考核结果将采取一定形式向各单位通报,对考核优秀单位的经验和做法组织宣传和推广。
六、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完成考核各项目标任务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围绕考核的各项目标和要求,开展具体日常工作。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发动,使全体党员明确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以实际行动推动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2.健全机制。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按照考核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做到有目标要求、有方法步骤、有时间进度,层层分解目标,层层落实任务。
3.强化检查。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要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自查机制,定期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自我检查,对照考核要求,查找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同时要根据本部门(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加大对所辖党组织的考核力度。通过检查整改,确保考核目标任务的完成,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2017年县直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第一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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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查 内 容 |
总分值 |
考核对象 |
扣 分 标 准 |
说明 |
“两新”党建和园区党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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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 |
①对党组织设立没有做到应建尽建的,发现一起扣1分,此小项3分,扣完为止;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的,扣1分;②建立了党组织的,未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日制度的扣1分、未按时进行党组织换届的扣1分;③对未成立党组织的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未明确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发现一起扣1分,此小项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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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及结果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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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单位党组、党委没有组织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发现一起扣1分。述评结果没有与党组织书记年度绩效考核挂钩的,扣1分。 |
具体要求见《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汇总资料模板》。 |
2016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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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工委(党组) |
①没有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请示方案的,扣2分;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按文件要求召开,环节少一项扣1分;质量不高的扣1分。 |
具体要求见《2016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汇总资料模板》。 |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以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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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工委(党组) |
①党员领导干部没有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没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发现一个扣1分;②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没有文件通知和部署的,扣2分;党委、工委(党组)对各支部上报的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处置没有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和报批的,扣2分。③《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没有及时归入党员档案的,扣1分。④没有对不合格党员处置进行研究汇总,并上报县委组织部的,少一例扣1分,共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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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
①没有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发现一起扣2分;②没有按文件要求的6个环节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少一项扣1分;③民主评议党员没有等次的,扣1分;④对评出的不合格党员,没有按规定和程序处置的,发现一个扣1分。 |
具体要求见《2016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汇总资料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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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档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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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工委(党组) |
①党委、工委(党组)没有专题研究党员发展工作的,扣2分;②上年度的发展党员未按期转正的,发现1人扣1分(共4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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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
①发展党员没有实行“群众推优”的,扣1分;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没有实行“票决制”的,每人次扣1分;③发展党员信息台账资料不齐的,扣2分。④对有党员未按期转正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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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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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
支委会会议(一月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党课(每季度一次)未按要求落实并记录在市委组织部下发的记录本上的,每次扣1分。 |
1、2017年的支部党员大会记录本上,要有1月3日推选十九大党代表的党员大会记录。2、每次召开党员大会都有对应的支委会讨论事宜会议记录。3、集中学习和党课要求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新《条例》《准则》(具体见益组通【2016】111号文) |
党员活动日、积分管理、党费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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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
没有按要求及时填写、公示,没有相关资料的,每少一项扣1分。 |
1、党员活动日为每月9号或是9号前后(党员大会、上党课、交通劝导、卫生清扫均可), 每月登记一次。(见党员活动日记录模板)2、党员积分管理随时登记,每月汇总,每季度公示一次(3月、6月、9月、12月的25日前公布本季度的结果)具体要求见《2017年党员积分管理资料模板》。3、党费由党员每月主动缴纳,及时登记,每月公示一次。 |
党支部换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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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
因支部人员变动,没有及时补选、改选的,扣2分。 |
换届文件要求三请示三批复,具体要求见《益阳市xxxx支部换届选举资料模板》. |
平时报送资料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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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工委(党组)/党支部 |
未按要求及时上报,质量不高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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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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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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