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6-579479 | 发布机构 | 县交运局 | 发文日期 | 2016-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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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6-579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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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交运局 |
发文日期 | 2016-08-09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县交通运输系统“雁过拔毛”式
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市五届纪委十二次全会和县十一届纪委九次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省、市、县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交通运输系统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省厅和市、县纪委部署,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涉纪上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基层站所队办、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单位、交通运输服务窗口单位,以及交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单位和领域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涉农、民生、发展等领域交通运输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
2、交通农村公路建设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补助资金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向企业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处理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
4、在交通运输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支持办、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问题;
5、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及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4月中旬前)
1、成立机构。局成立交通运输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徐俊祥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庆山、姚友清、王国红、易文峰、李军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和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伟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按照局统一部署,各单位成立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机构。
2、制定方案。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局专项整治办制定相关工作细则,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和工作机构成立情况报局专项整治办备案。
3、宣传启动。局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专项整治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清理核查(5月上旬-8月底)
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从局到基层站所队办分级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原则上以2013年1月为时间起点,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
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各单位分别组织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各单位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三)督查问责(9月-10月)
1、重点督办。局专项整治办确定一批重点单位和部门,分期分批交办、督办一批重点问题线索。各单位相应确定一批重点基层单位和部门,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查办。
2、实地抽查。局专项整治办、各级专项整治办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别组织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3、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各单位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各单位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局专项整治办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市、县专项整治办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要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内容。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协调联动。要建立并落实“局党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基层单位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关键作用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执纪作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对接。要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帐,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加大对重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的单位现场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
(三)实行快查快结。要严格遵守纪律审查时限规定及相关要求,探索快查快结的纪律审查方式和简易审理程序,简易案件的调查处理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对涉及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查办。对重要案件,实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提级督办或实地指导查办。
(四)注重整治实效。纪检监察机构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坚持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以及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各单位的监督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系统内“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突出、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附件:南县交通运输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
南县交通运输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南县交通运输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现将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明确如下:
一、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各交通运输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对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向市、县专项整治办汇报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整治情况。
二、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徐俊祥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庆山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姚友清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国红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易文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庄 祥 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李伟锋 局办公室主任
邱少云 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涂鸿鸣 局计划统计股股长
王策宏 局基本建设股股长
童桂平 局运输管理股股长
文建忠 局财务股股长
肖利平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李运清 县地方海事处主任
李梓琼 县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站长
孟祥忠 县城市客运管理处主任
三、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局纪检监察室、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对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的协调查处和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行为的责任追究;负责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2、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交通执法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负责规范交通执法相关制度;负责牵头开展交通行政执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负责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成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局计划统计股:负责交通运输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负责规范涉农、民生、发展等领域交通运输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分配和使用的相关制度;完成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4、局基本建设股:负责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负责规范交通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完成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5、局财务股:负责财政资金、项目等数据提供和核对,以及有关政策界定、把关等;负责规范涉农、民生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的相关制度;负责指导基层完善相关财务制度,严明基层财经纪律;完成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6、局运输管理股:负责城乡道路运输车辆、水路运输船舶燃油补贴、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方面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负责规范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相关制度;完成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7、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负责结合实际督促本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车辆燃油补贴、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方面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负责规范道路运输相关制度;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8、县城市客运管理处:负责结合实际督促本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车辆燃油补贴、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方面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负责规范道路运输相关制度;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9、县地方海事处: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船舶燃油补贴、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方面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负责规范水路运输相关制度;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县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负责结合实际督促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等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信息综合、调研指导等日常工作。包括:有关会议准备、文件起草、宣传报道;有关材料审核、简报编发、情况通报、综合报告;有关工作事项调度安排、调研督查;有关问题线索交办督办等工作。
五、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任:李伟锋
副主任:涂鸿鸣
办公室成员:文建忠 童桂平 邱少云 王策宏
邱 琼 姚 远 张学良 张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