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分工》

索引号 694041623/2016-578711 发布机构 县交运局 发文日期 2016-05-0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16-578711
发布机构 县交运局
发文日期 2016-05-0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县交通运输局领导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分工

 

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局长是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其他局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对所涉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一岗双责”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一、党组书记、局长徐俊祥同志安全生产责任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需要局党组决策的安全生产事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长每年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4次),研究部署安全发展战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班子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

(二)按照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要求,协调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并保持相对稳定。
    (三)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
    (四)督促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足额安排安全生产经费预算,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装备建设、重大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庆山同志安全生产责任

(一)协助局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工作计划和重大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局安全生产的日常领导工作,安排部署综合性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统筹组织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目标管理考核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
   (三)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局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指导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和乡镇政府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四)组织制定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五)依法组织有关单位对本单位内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认真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制度并确保事故调查按期结案,积极支持配合县政府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六)受局长的委托,协调、支持、配合局其他领导做好其分管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姚友清同志安全生产责任

(一)对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指导分管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支持本局及安全法制股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支持分管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帮助其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三)督促指导分管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
  (四)督促指导分管单位认真落实本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
  (五)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分管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抓好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和“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的整改。
  (六)分管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七)督促分管单位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

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国红同志安全生产责任

(一)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指导分管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支持本局及安全法制股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和督促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强化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组织、协调和督促政法部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支持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厉打击阻挠和干涉依法调查处理工作的行为;组织、协调和督促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舆论监督,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三)支持分管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帮助其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四)督促指导分管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
 (五)督促指导分管单位认真落实本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
 (六)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分管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抓好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和“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的整改。
 (七)分管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八)督促分管单位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

五、党组成员、副局长易文峰同志安全生产责任

(一)对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指导分管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支持本局及安全法制股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支持分管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帮助其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三)督促指导分管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
  (四)督促指导分管单位认真落实本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
  (五)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分管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抓好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和“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的整改。
  (六)分管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七)督促分管单位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

六、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军同志安全生产责任

(一)对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支持本局及安全法制股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支持分管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帮助其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三)督促指导分管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
  (四)督促指导分管单位认真落实本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
  (五)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分管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抓好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和“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的整改。
  (六)分管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七)督促分管单位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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