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审计局听证事项标准和范围

索引号 694041623/2016-579897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16-11-2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16-579897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16-11-2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县审计局听证事项标准和范围

 

重大行政决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举行听证会:

(一)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的;

(二)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的;

(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金额2万元以上(含2万元)罚款的;

(五)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千元以上(含1千元)罚款的;

(六)其他关系审计工作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决策事项,以及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收集社会公众意见的重大事项;

(七)局领导决定进行听证的其他重大事项。

审计处罚的审计听证按照国家审计署颁布的《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和本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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