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南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694041623/2017-581251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17-08-2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17-581251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17-08-2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县审计局

文件

南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南审联发〔2017〕1号

 

 

关于强化南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强化南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一、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将工程决算审计监督关口前移不仅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科学决策、规避投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的需要,并且可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项目的界定。南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全面实行跟踪审计。其中30万元以下的由内审机构跟踪审计,30万元以上的由内审机构跟踪审计后报南县审计局进行审计复核。2017年度南县审计局拟在即将实施的县文体中心建设项目、县公安局整体搬迁项目、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及洗马湖公园建设项目中选择其中一个参与全过程跟踪审计。

三、跟踪审计要求。审计机构对拟参与跟踪审计项目从立项、招投标、施工、结算等全过程介入。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以审计相关资料的形式实施,主要负责程序合法性和合规性的监督。实施过程中的跟踪审计要重点抓好4个关键环节;一是动工之前的现场原状测量;二是隐蔽工程的测量与验收;三是工程竣工工程量的测量;四是施工现场监督,及时参加建设项目重大设计变更会议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审计人员要切实保存好现场审计的影像资料和重大设计变更及事由的记录。南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所有重大建设项目的重大设计变更要及时邀请南县审计局派审计人员现场参加。

 

 

南县审计局      南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21日

 

 

报:黄育文县长

送:益阳市审计局   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南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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