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九打九治”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94041623/2015-576800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5-07-1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15-576800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5-07-1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各建设单位,监理、施工企业:
《南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执行。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5月29日
 
南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明电〔2015〕7号)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建[2015]40号)精神,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消除质量安全监管“盲区”、“特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非法违法建设和违章施工行为,促进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以下七项重点整治内容:
(一)未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重点查处无国土、规划、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建设的私人规模建房项目;未通过国土资源、规划部门技术性审查,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试验区等园区建设项目,大型工矿企业厂区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地产开发和私人规模建房项目。
(二)未通过国土、规划部门技术性审查,没有经审查合格的合法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开工建设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无合法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违法建设的各类园区、大型工矿企业厂区建设项目。
(三)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开工建设,责令停工整改后未实际停工继续违法施工的非法违法房屋市政项目。重点纠正各部门执法不联动、不落实,监察执法与质量安全监督脱节问题。
(四)无质量安全监督、未办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违规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房屋建筑工程;无国土、规划和施工许可手续,违规申请办理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和私人规模建房项目。
(五)建筑起重机械未办理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手续擅自使用的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排查各类园区、大型工矿企业厂区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地产开发和私人规模建房项目。
(六)房地产开发、施工、监理企业无资质、超资质承担业务,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施工企业转包、 违法分包;施工、监理企业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预拌混凝土企业、站点无资质生产、销售混凝土,施工单位使用无资质预拌混凝土。
(七)建设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违法违章占压燃气管线;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擅自施工、野蛮施工造成燃气管线破损;建设单位开工前未查明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情况;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企业与燃气企业制定燃气管线安全保护施工方案,未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建设单位申请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时,未将施工区域涉及的燃气管线安全保护措施等资料报送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机构。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组织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章希任组长,局总工程师卢俊琪任副组长,局建管站、质安监站、法规股、监察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安监站。
四、时间步骤
从2015年5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底—6月中旬):认真总结近年“打非治违”工作情况,针对我县突出问题制定“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中旬—11月底):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区域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集中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处理涉及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将按照《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湘发〔2013〕5号)要求,落实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对超越本部门执法权限的工程项目,将提请县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辖区专项行动工作检查指导,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确定一个督导点,由专项领导小组组长带队驻点督导。我局将按照县安委工作安排,牵头组织县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对建筑安全生产进行重点督导。
(二)全面覆盖,突出重点。要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对本县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重要设备设施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排查,不走过场,不留盲区死角。对未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督的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必须坚决停工;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特别是对存在大清包行为的工程项目,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强化对深基坑和高切坡、脚手架和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和提升设备、施工消防安全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及重要设备,要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隐患未消除的一律不得复工。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和设备分类查处到位。对未通过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非法违法项目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坚决予以停工,拒不停工的报送市局提请市安委办予以督办,并上报相关责任主体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对未办理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立即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到位。对项目国土、规划技术审查通过,具备通过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和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条件的项目,督促项目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安全依法处于受控状态。
(四)加强宣传和媒体曝光。我局将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络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加大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和建筑市场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的查处、曝光力度,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舆论监督作用,既要通过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体加强对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好的做法和先进事迹等内容的正面宣传,也要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典型地区、企业和项目进行公开曝光。
(五)加强信息报送。我局质安监站将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制度建设和数据统计报送工作。对未实施质量安全监督而又未实际停工的非法违法项目和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于每月25日前一并上报市局,市局将提请市安委办予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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