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692521 | 发布机构 | 南县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2-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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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692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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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2-10-1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防范化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做好住建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本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依法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以及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有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
(三)严格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指导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及时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
(四)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分析研判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房屋建筑工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直属单位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相关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管理服务。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新建小区根据需要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指导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集中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鼓励广泛建设消防宣传栏(牌)等固定宣传设施。加强指导直属单位和建设、施工、监理、公用事业单位开展从业人员消防教育,将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消防知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