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2018年粮食生产专项资金

索引号 694041623/2019-584271 发布机构 县农业局 发文日期 2019-06-1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19-584271
发布机构 县农业局
发文日期 2019-06-1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一、专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根据省、市人民政府文件精神要求,按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南政发[2018]2号)文件精神,从粮食生产大县奖励资金中安排粮食发展专项资金519万元,主要用于早、晚稻集中育秧、做优做强湘米产业工程及稻虾生态种养等重大项目实施专项配套。

2、专项资金实施情况

2018年粮食生产奖励专项资金519万元。南县农业局2018年实际完成投资512.946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98.84%。其中,早晚稻集中育秧种子、软盘、竹弓、地膜、壮秧剂等各项物化补贴开支188.046万元;做优做强湘米产业及稻虾生态种养专项物化补贴种子开支324.9万元。在资金的使用上由财政局和农业局领导审核把关,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支付,坚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滞留、不挪用。

二、绩效评价意见

南县农业局及相关部门重视粮食生产工作,并结合本县实际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效地控制了水稻直播,促进了南县粮食生产稳步发展。2018年度粮食生产奖励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较好地遵守了国家现行财政法规。

2018年南县共实施水稻集中育秧面积5.8万亩,水稻集中育秧实施的项目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首先是经济效益,全县5.8万亩抛栽早稻,测产验收平均亩产537.5公斤,较非集中育秧区亩均增产110公斤,亩均增效300元(按保护价测算),其次是生态效益,水稻集中育秧示范片较非示范区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量,降低了作物中的农药残留,提高了农作物品质,有利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

稻虾生态种养的实施情况:2018年我们在全县示范推广40万亩,在茅草街镇、三仙湖镇、青树嘴镇、南洲镇、麻河口镇创办5个整建制创建示范乡镇,在明山头镇、浪拔湖镇、乌嘴乡创办了3个万亩示范片。据调查统计,今年小龙虾平均单产162.5公斤,比上年增加1.5公斤,平均销售价为35元/公斤,亩产值5687.5元,比上年增加535.5元,增加10.4%,稻谷平均单产565.6公斤,亩平产值1696.8元,全年亩平总产值7384.3元,亩平纯收入3734.3元,全年度可节省物化成本70元,稻虾生态种养全年可节本增效3804.3元,全县稻虾生态种养共创收益15.2亿元以上。 “农民日报”、湖南卫视等多家媒体多次报道我县稻虾生态种养典型,接待省内外参加团体20多次,加速了该高效模式推广应用。

做优做强湘米产业工程的实施情况:2018年南县县委、县政府将发展优质稻米生产作为抓好粮食生产首要责任来落实,全年落实水稻播种面积117万亩,种植优质稻110万亩,保证优质工业用粮30万亩,中档优质稻40万亩,高档优质稻40万亩,比上年增加8万亩,高档优质稻平均单产550公斤,销售均价150元/50公斤,比普通稻谷增加12元/50公斤,亩平产值1650元, 比普通稻谷每亩增效100元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专项管理方面的问题

申报每个项目前都进行了严格的可行性研究,立项依据充分可靠。制定了科学规范的资金管理办法,除个别资金较少的项目外,大部分项目的资金都做到了专账管理,同时建立了项目台账和资金台账。所有项目资金都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资金分配方面的问题

全部项目资金完全按照资金用途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分配和使用资金,坚持突出重点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产生散少差现象。

(三)资金拨付方面的问题

资金拨付及时、有序,没有产生资金滞留、闲置现象。

(四)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坚持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没有产生截留、挪用和滥用现象。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

四、有关建议

(一)扩大项目规模

适度加大项目规模,增加项目资金额度,从而增强项目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提早规划项目和拨付资金

农业生产的季节性极强,农业项目的实施也必须不误农时,因此,立项和资金下达的时间应当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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