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9-583602 | 发布机构 | 武圣宫镇 | 发文日期 | 2019-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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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9-583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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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圣宫镇 |
发文日期 | 2019-04-01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武圣宫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武圣宫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武圣宫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武圣宫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
武圣宫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一个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处置校车及交通安全事故,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的校车安全事故是本镇辖属学校(幼儿园)的校车在本镇服务区内发生对师生生命财产构成危害损失的校车及交通安全事故。
第三条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统一领导;资源整合、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工作原则。
第四条 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轻微、一般、重大、特大交通事故标准四个等级。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武圣宫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负责处置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机构,在上级主管部门、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按规定发布预警信息;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车安全工作的部署、协调、指导、宣传和监督工作;组织应急处置,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组长由镇长吴昊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全立波担任,成员由镇安监办、校车办、学校和幼儿园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护组、信息报送组、物资保障组等若干工作组,办公地点设在镇中心校。
综合协调组组长由王可任组长,成员为校车办公室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综合信息,及时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校车事故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指示精神;协调各专业应急机构、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对涉及的相关部门及时进行通报、联络和协调等。
医疗救护组具体工作由镇安监办负责,成员为安监办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联系协调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事故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医救等。
信息报送组工作由镇校车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校车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的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材料;按规定向区应急指挥中心报送信息等。
物资保障组工作由镇财政所负责,成员财政所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根据专业应急机构或现场指挥部要求,组织配送、调拨、监管、征用、协调各类应急物资等。
第六条 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轻微级别的校车事故发生后,报交警部门,由交警负责指挥、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学校校车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做好配合。
一般级别的校车事故发生后,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县教育局校车办,由交警大队四中队负责指挥、组织应急处置工作。镇办、学校校车及交通安全应急小组做好配合。
重大级别的校车事故发生后,报县校车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县交警大队负责指挥、组织应急处置工作。镇教育系统校车及交通安全应急机构做好配合。
武圣宫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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