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圣宫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圣宫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18-583110 发布机构 武圣宫镇 发文日期 2018-12-2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18-583110
发布机构 武圣宫镇
发文日期 2018-12-2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武圣宫镇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武圣宫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武圣宫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武圣宫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10

武圣宫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

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切实做好全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精准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 2018 〕 49 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湘政 2018 〕 87 号)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函〔 2018 〕38 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通过信息采集工作,彻底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并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数据调查分析,积极探索大数据在退役军人工作中的开发和应用;切实夯实退役军人工作基础,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积极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互联网+”退役军人管理、 服务、保障等体系建设, 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奠定基础。

二、采集对象

本次信息采集的标准时间点截至2018 年10 月1日, 信息采集对象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 、现役军人家属等相关人员。包括:

(一)退役军官、退役士兵、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老复员军人、无军籍离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

(二)烈士遗属(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三)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三、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近期照片等主要信息,涵盖户籍、社会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主要诉求等多项信息,全面反映各类对象的综合情况。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入伍(参加工作)时间、退伍(离休退休)时间、服役期间身份(军官、士兵、义务兵)、服役部队、服役期间编号及户籍等信息。

(二)生活状况。包括退役安置方式(安排工作、自主择业、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现就业状态(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公益性岗位、个体、无业、下岗、离退休、务农)及工作单位名称、住房情况(有无住房、住房性质、面积)。

(三)享受待遇。包括享受国家抚恤和补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社会劳动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两项补贴等。

四、采集方式

各村(社区)及部门单位要积极引导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自主申报,引导其在规定时间内镇民政办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坚持全面规范、严谨细致、分级负责、 属地落实的原则,采取自主申报、集中采集、交叉比对、上门核实等方式进行,保证采集效率和采集工作准确性,全面摸清各类对象综合情况。
(一)个人申报。申报时需携带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 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立功受奖证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二)采集录入。采集时,通过设备读取的方式进行。对初始数据库中已有的对象数据, 用信息采集核查设备读取身份证后,自动产生采集所需信息,若需补充完善,现场补充完善后确认即可,无需重复录入;对于初始数据库中没有的对象数据,则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增补:

1. 设备采集。工作人员使用 数据核查设备采集相关信息,并拍摄本人免冠照片。用采集设备读取身份证后,直接点击新增,现场录入相关信息,并由采集对象现场签字确认(电子签名)。

2. 信息审核。县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公安人民武装等相关部门,对采集的信息进行校核,重点核查并确认身份证号、住址等户籍信息以及服兵役、安置、抚恤情况等信息。

3. 数据上报。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人员信息数据采集截止日期为 2018年10月1日,之后新增加的采集对象,应根据本次信息采集工作要求随时采集,并录入信息采集平台,实现定期更新长效机制。

此次采集数据不作为对象享受待遇的依据。各类对象所享受的待遇以现有待遇体系中相应数据为准。将来, 若有新增享受有关待遇的情况,应按规定程序逐案审批, 并在数据库中同步更新。

五、工作步骤

为尽快摸清底数,信息采集工作分两阶段组织实施。

(一)信息采集阶段( 2018 年 12 月 18 日前)

1.动员培训(11月11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研究部署信息采集工作,广泛进行宣传动员,扎实做好培训工作。

2.信息采集( 12 月 14日前)。按照既定的实施方案,根据信息数据采集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完成基本信息数据的采集填报工作。 具体信息采集方案如下:

一是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21日,各村(社区)通知本村(社区)信息采集对象逐村到镇集中采集点进行信息采集;

二是2018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由县直及中央、省、市驻南单位通知本单位采集对象到镇集中采集点进行信息采集;

三是2018年11月27日至12月7日,由镇组织工作人员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人员上门上户进行采集;

四是2018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对相关证件遗失和身份需要进一步核实对象进行采集。

3.数据上报12月18日前镇每周上传数据到信息采集平台,实现信息数据及时上传。

(二)信息核对阶段( 2019 年 4 月 20 日前)

县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公安、国土房管、城乡建设、医保、信访、人民武装等部门交叉校核问题数据和缺失数据,并进行修订和补充。
六、工作要求
此次信息采集是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当前最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极为复杂,牵涉面广、任务量大,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信息采集工作圆满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武圣宫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由武圣宫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吴昊任组长,人大主席李松林、武装部长尹另望任副组长,综治、财政、派出所、民政、人国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民政办,由尹另望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协调指挥辖区信息采集工作。
(二)周密部署安排。信息采集工作与悬挂光荣牌工作同步推进,各地要广泛宣传发动,周密部署安排。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合理安排采集对象的时间、地点,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信息数据统计全、核实准,做到不错、不漏。
)广泛动员宣传。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通过网络、手机等新型媒体,采取张贴宣传海报、发布公告、 印发宣传册等方式,广泛宣传信息采集和悬挂光荣牌工作的目的意义、范围对象、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力求让优抚对象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确保信息安全。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依法履行保密义务,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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