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圣宫镇公章管理制度

索引号 694041623/2015-577840 发布机构 武圣宫镇 发文日期 2015-11-0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15-577840
发布机构 武圣宫镇
发文日期 2015-11-0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一)公章由党政办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要由经办人签字。

  (二)以政府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镇长审阅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三)政府公章不得携带外出,如确有工作需要,须报主要党政领导同意,并在规定时限内必须归还办公室。

  (四)机关干职工因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确需开具单位介绍信的,须由主要领导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五)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六)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依纪依法给予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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