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圣宫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圣宫镇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20-1248209 发布机构 武圣宫镇 发文日期 2020-07-1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0-1248209
发布机构 武圣宫镇
发文日期 2020-07-1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武政发〔202071

 

 

武圣宫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圣宫镇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武圣宫镇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县武圣宫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8日   

 

 

 

 

武圣宫镇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捕捞等各类危害水生生物资源行为,确保长江流域禁捕取得扎实成效,根据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加强武圣宫镇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依法惩戒破坏水生生物资源行为,坚决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突出重点水域、重点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对象,落实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联防联动执法合作机制,提升执法能力,加大打击力度按照“三个一律”的要求,发现非法网具一律拆除,发现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一律没收拆解,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实现我水域无非法捕捞网具、无涉渔“三无”船舶的目标做到“四无”(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四清”(清船、清网、清江、清湖)。规范行业管理,彻底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野生鱼类的黑色产业链。

  三、组织实施 

专项行动由镇派出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会同镇司法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镇市监所及各村(社区)统一组织实施

四、行动安排 

  (一)行动时间。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行动时间为1年。

  (二)行动范围。淞澧洪道、藕池西支、南阳排渠、南阳哑河、太白电排渠、岁南电排渠、人民渠等伴电排渠及各村(社区)辖区内公共水域等水域。

  (三)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2020年7月1日—12月31日,重点打击已经实施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整治非法运销捕捞器具、渔获物的窝点。

  第二阶段:2021年1月1日—4月30日,全面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全面禁止经营野生鱼类。

  第三阶段:2021年5月1日—6月30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总结工作经验,健全长效机制。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对退捕渔民的走访教育。对退捕渔民逐一上门走访,开展长江流域禁渔政策的法制宣传教育,动员督促其主动上缴捕捞工具,并逐项登记造册、签订承诺书。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渔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110或0737-5813005(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和社区)

  (二)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作业行为。聚焦重点水域和时段,依法严厉打击查处“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作业方式,非法捕捞和经营利用中华鲟、长江鲟、江豚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跨区作业和生产性垂钓作业等行为。对查获的非法捕捞案件,要追查历次作业情况、非法渔具来源和渔获物去向。(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和社区)

  (三)严肃查处非法捕捞渔具制售行为。聚焦生产厂家、电商平台、渔具销售店铺等市场主体,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电毒炸”工具、非法网具、禁用渔具以及发布相关非法信息等违法行为,取缔电鱼器具等非法渔具制造黑窝点、黑作坊。对查获的非法制售捕捞渔具案件,要追查供货来源、销售渠道和其他涉案线索。(责任单位:镇市监所、镇派出所、各村和社区)

  (四)严格禁止非法渔获物交易利用行为。聚焦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加强禁捕水域周边区域管理,禁止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加强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行业管理,对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的宣传营销行为,要追溯渔获物来源渠道,不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或涉嫌虚假宣传、过度营销、诱导欺诈消费者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镇市监所、镇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和社区

  (五)集中治理整顿“三无”船舶。集中治理整顿涉渔“三无”船舶和大马力快艇。对查获的“三无”船舶,要完善移交处置流程,设置集中扣船点,依法进行没收、拆解、处置,并追查非法建(改)造的市场主体,通报船舶制造行业管理部门。对非法从事渔业捕捞的船舶,依法加强属地监督和管理。(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和社区

  (六)多维度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鉴定及损害评估机制,依法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探索实施行业禁入惩戒制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与政策手段,依法依规完善政策性补贴、退捕安置政策与个人违法违规记录挂钩机制。(责任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派出所、镇司法所、各村和社区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本次专项行动是稳定长江禁捕秩序、加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吴昊为第一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万新建为组长,负责公安、农业、市监的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司法所、镇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市监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武圣宫镇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制定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项执法任务,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分解任务、传导压力,实现责任全覆盖,确保取得实效。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比照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二)加强分工协作,形成联动合力。村(社区)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四无”(无船、无网具、无渔民、无证件)和“四清”(清船、清网、清江、清湖)的总体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加强执法监管,扩大监管覆盖面。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全禁捕相关工作,落实督查督导工作机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加强禁捕工作业务指导和执法文书制作培训。镇派出所负责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联合农业、市监等部门加强执法,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查处非法捕捞行为。尤其是重大非法捕捞案件的查处,以及涉渔行政执法暴力抗法行为的查处。市监负责农(集)贸市场、水产经营点及酒店餐馆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收购、销售非法渔获物和生产经营禁用渔具的行为;店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等不得出现“野生鱼、河鱼”等字样。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农(集)贸市场、水产经营点及酒店餐馆非法渔获物经营交易专项整治,门店内外广告招牌不得出现“野生鱼、河鱼”等字样。负责“三无”船舶的清理。村(社区)负责辖区内公共水域以及外河沿线禁捕工作涉及共管水域和交界水域的,按照首接责任制“谁发现、谁执法”,可以跨水域进行执法。

(三)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要加快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执法网络;将执法成效纳入政府绩效及河长制考核体系,制定执法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与执法单位和人员的奖惩相挂钩,确保执法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将按照专项行动的整体安排,加强执法督查和暗访检查,动态通报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对执法不力、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问责追责,对在专项行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完善执法机制,提升执法能力。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树立禁捕工作的整体观、全局观,打破部门界限、地域界限,在打击非法捕捞、稳定禁渔秩序上通力合作。要统筹用好各方执法力量,形成水陆执法闭环。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区域间联合执法。推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异地协查机制,健全非法渔获物、非法渔具等违法证据鉴定体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执法效果。专项行动中,要做到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五)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将专项行动宣传摆在突出位置,与专项行动一起研究、一起布置,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完善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同时注重以案释法,适时组织开展“三无”船舶和非法网具集中销毁活动,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强化执法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将专项执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好专项行动期间执法人员的工作、生活保障,落实一线执法人员值勤津补贴制度,维护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执法权威。各执法力量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固定联合执法模式,构建执法长效机制,为长江大保护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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