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15-577838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5-11-0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15-577838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5-11-0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NXDR-2015-06003

 

 

南人社发〔201511

 

 

 

关于开展2015年度企业退休人员

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

为加强社会保险稽核监督工作,方便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有效防止养老金冒领,确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5年度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时间及认证范围

认证时间:201571日至831日(节假日除外)。

认证范围:全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


 

二、宣传发动

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南洲镇各社区人社服务站须张贴告示、通知,负责本辖区的宣传工作。

各单位经办人员向办理认证的退休人员做好网上自助认证的宣传,推动认证工作自助化。

三、认证方式

1、对已建模退休人员的认证。采取两种认证方式:一是就近在乡镇人社服务中心或社区人社服务站认证;二是可采取网上自助认证,即通过登录“基于多重生物识别的社会保险拍照/建模认证终端”(“社会保险身份认证系统工作人员客户端”的升级版),在身份认证功能模块上进行认证;也可以直接进入湖南省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进行认证并做好登记。没有配备智慧眼设备的单位可以登录社保服务网进行认证。

2、对失地生活保障人员的认证。采用传统的认证方式认证,即须本人持身份证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资格审验证》到所居住地的社区进行认证,由经办人员在确认“人证合一”后,予以审核盖章并做好登记。对失地生活保障人员的认证周期由一年改为半年,即每年上半年5月至6月底,每年下半年11月至12月底。

3、对特殊人员的认证。由于年龄偏高或重大疾病造成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可采用上门服务的方式进行认证,登记信息务必详实,做到专册登记,专人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直接关系到每一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能否正常发放,各单位务必要在人员、资金、场所等方面予以保障,以确保资格认证工作有序进行。

二是要确保质量。在认证工作中,各单位要加强甄别,确保人员身份真实可靠。严格按照先人证对比,后采集信息”的认证程序操作,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有虚假行为,将从严处罚,对造成社保基金流失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是要严格考核及奖惩。对认证工作的质量、进度和服务态度等进行严格考核。如出现失误或认证不慎而造成虚报、漏报、冒领养老金等现象,将给经办人员及其单位负责人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并责令其追回冒领金额。性质恶劣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按时、按质完成认证工作的单位(含经办机构),将按完成认证人数给予每人两元的工作经费补贴,对失地生活保障人员的认证给予每人一元的工作经费补贴。各单位在办理认证期间不准搭车收费。            

 

 

 

                2015年5月4日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5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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