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县林业局党组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4309210010/2019-583970 发布机构 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19-04-0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19-583970
发布机构 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19-04-0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中共南县林业局党组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意识形态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掌握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列主义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推动林业事业的发展、建设生态南县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股室、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和党员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局内设机构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三、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党组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并按要求向县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部门进行汇报。

2、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积极发挥我局宣传职能优势,整合现有宣传手段,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充分利用南县林业信息网、微信、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站牌等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宣传。结合日常学习、宣传等工作,开展社会主义主流思想文化、意识形态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推动党员干部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落实“讲党课”制度,党组书记、分管领导每年至少在履职范围内讲一次党课。

4、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5、加强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宣传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宣传。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率。对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要敢于触及、主动引导,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作出有说服力的回答,防止负面炒作、制造事端,确保在我局不出现与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不一致的杂音噪音。

6、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工作力量。加强对互联网的论坛、微博等涉及本地本单位敏感信息网络舆情的发现、预警、引导、处置能力,加大对本单位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力度。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及时有效处置网上出现涉及本单位重大网络意识形态舆情。

四、责任追究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南办发〔2018〕26号)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及党组成员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材料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丧失对管辖范围内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舆情,处置不当,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10、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1、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

的;

12、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

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13、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4、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15、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相关要求

1、夯实领导责任。党组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过关”意识,切实扛起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制度方案,明确一岗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2、加强学习教育。党组组织开展相关学习辅导和专题培训,提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

3、做好监督检查。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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