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2018年河(湖、渠)长制工作考核指标

索引号 694041623/2019-583274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9-01-0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19-583274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9-01-0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附:件2:

南县2018年河(湖、渠)长制工作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具体事项

单项计分

评分细则

负责考核单位

组织体系

9

出台工作方案,建立覆盖辖区内所有水域的河(湖、渠)长制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河(湖、渠)长并公示

3

1、乡镇出台工作方案,建立覆盖辖区内所有水域的河(湖、渠)长制组织体系记1.5分,未出台的不计分;2、明确各级河(湖、渠)长并公布河长名单记1.5分,乡镇未公布的扣0.5分,村级少公布1个扣0.1分,扣完为止。

县河长办

健全“三长一站”工作机制,推行“三长一站”工作方案

2

1、各乡镇按要求建立“三长一站”工作机制记1分,乡镇少完成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2、出台“三长一站”工作方案记1分,未出台的扣1分。

县河长办

建立民间河长,并开展监督管理与保护河、湖、渠工作

2

建立民间河长,并开展监督管理与保护河、湖、渠工作记2分,乡镇未建立民间河长的扣1分,未开展监督工作的扣1分。

团县委

建立河、湖、渠日常巡查队伍

2

建立河、湖、渠日常巡查队伍记2分,乡镇未建立的不计分。

县河长办

能力建设

8

河长制工作机构、人员(乡镇不少于2人专职从事河长制工作)落实

3

1、设置河长制工作机构记1分,乡镇未设置的不计分。

2、落实专职工作人员2名记2分,乡镇少落实一个专职人员的扣1分,扣完为止。

县河长办

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

2

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记2分,未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的不计分。

县河长办

河、湖、渠管理保护中,有关问题的处置能力建设

3

河、湖、渠管理保护中,圆满完成有关问题的处置记3分,一个问题未处理好的扣0.5分,扣完为止。

县河长办

日常考评

12

完善河(湖、渠)长制六项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2

按要求印发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察制度、考核制度、日常巡查制度的记2分,乡镇少完成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县河长办

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部门职责和责任人,协调联动

2

1、落实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并明确各单位责任记1分,未明确不计分。

2、明确成员单位责任人和联络人记0.5分,乡镇少明确1个的扣0.1分,扣完为止。

3、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记0.5分,会议次数不少于2次,乡镇少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县河长办

完善河(湖、渠)基本情况,建立一河一档

2

乡镇河(湖、渠)现状调查,找出河(湖、渠)存在的主要问题记2分,乡镇少完成1河(湖、渠)调查的扣0.5分,扣完为止。

县河长办

举报投诉处理

2

群众举报未及时有效处理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县河长办

问题整改落实

2

督查中发现存在工作滞后、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等问题,每通报批评一次扣0.2分;不及时有效整改落实的,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

县河长办

信息报送质量

2

日常信息少报送1次的扣1分;每延误或报送错误信息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县河长办

宣传发动

6

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3

各乡镇开展3次以上全面推进河长制专题宣传活动,每次有具体的行动方案、活动情况、宣传报道等佐证材料记3分;少开展一次扣1分,少一项佐证材料扣0.5分,扣完为止。

县委宣传部

社会公众监督评价

3

县河长办委托第三方进行民意调查,按计分比例计分。

县河长办

主要任务

65

全面建立“湖长”制

2

各乡镇全面建立“湖长”制记2分,未建立的扣2分。

县河长办

全面落实“两治(污水、垃圾)、两禁(非法采砂、围网养殖)、两退(退养、退种)、一改(改厕)”工作

10

1、落实“两治(污水、垃圾)记3分,未落实或被通报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两禁(非法采砂、围网养殖)记3分,未落实或被通报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两退(退养、退种)记2分,未落实或被通报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4、一改(改厕)记2分,未落实或被通报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县环保局

县农业局

县住建局

县水务局

县畜水局

县林业局

开展巡河、湖、渠行动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10

  1. 河长按要求开展巡河记5分,乡镇河长少开展巡河一次的扣0.5分,扣完为止。
  2. 巡河并解决河(湖、渠)存在的问题记5分,未解决问题不计分。

县河长办

彻底整治“僵尸船”和“三无”船舶

2

完成整治“僵尸船”和“三无”船舶任务的记2分,未完成不计分。

县交运局

完成“一河(湖、渠)一策”编制

2

完成“一河(湖、渠)一策”编制记2分,乡镇少完成所管辖区内主要湖泊、渠道“一河一策”编制的扣0.5分,扣完为止。

县河长办

开展水污染防治,重点完成三仙湖流域、湖子口哑河、淞澧洪道、藕池东支、南茅运河治理的年度工作

5

  1. 完成三仙湖流域治理年度工作记1分,未完成不计分。
  2. 完成湖子口哑河治理年度工作记1分,未完成不计分。
  3. 完成淞澧洪道治理年度工作记1分,未完成不计分。
  4. 完成藕池东支治理年度工作记1分,未完成不计分。
  5. 完成南茅运河治理的年度工作记1分,未完成不计分。

有关单位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重点开展地下水、三仙湖水库、藕池东支、淞澧洪道饮用水保护

3

  1. 开展地下水饮用水保护记1分,未完成不计分。
  2. 三仙湖水库饮用水保护记1分,未完成不计分。
  3. 藕池东支饮用水保护记0.5分,未完成不计分。
  4. 淞澧洪道饮用水保护记0.5分,未完成不计分。

有关单位

加强污水治理,重点完成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2

完成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记2分,未完成的不计分。

县住建局

加强城乡垃圾综合治理

5

加强城乡垃圾综合治理记5分,未完成或被通报批评一次的扣1分,扣完为止。

县住建局

县农业局

加强养殖环境治理

5

加强养殖环境治理记5分,未完成的不计分。

县畜水局

加强测土配方施肥和专业化统防统治

2

完成测土配方施肥记1分,未完成不计分。

完成专业化统防统治记1分,未完成不计分

县农业局

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

3

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记3分,未开展执法监管或未取得成效的不计分。

县水务局

开展侵占水域岸线专项整治

2

开展侵占水域岸线专项整治记2分,未整治或未整治到位的不计分。

县水务局

开展非法码头专项整治

5

开展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记5分,未开展整治或整治不到位的不计分。

县交运局

县水务局

加强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

2

加强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记2分,未完成任务的酌情扣分。

县农业局

加强大堤安全建设

5

加强大堤安全建设记5分,未完成任务或被通报批评的酌情扣分。

县水务局

创新做法

3

创新做法、典型经验

3

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加3分;受到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次加2分;在中央媒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的每次加1分,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在全市推广的加1分,累计最多加3分。

县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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