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填报表格(依申请类)

索引号 694041623/2019-583272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9-01-0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19-583272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9-01-0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填报表格(依申请类)

填报单位(盖章): 南县水务局

责任科室:水土保持股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字):彭历辉 填报日期:

基本编码

0117108002

实施编码

430921999000430921020300

事项名称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表)

实施机构

南县水务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主席令第四十九号,2010年12月25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深度

三级标准

最少次数

1

标准说明

三级标准说明:该事项已经实现原件核验,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需到现场核验原件材料、缴费后领取证书结果。整个办事过程应到大厅现场不超过1次。

行使层级

县级

权限划分

暂无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暂无行使内容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申请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受理条件

1.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 2.符合水土保持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 3.水土保持方案的格式和内容满足示范文本要求; 4.生产建设项目选线选址符合水土保持相关规定; 5.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范围合理; 6.弃渣专门存放地选址合理、位置明确、堆置方案可行; 7.表土资源保护措施和利用方向合理; 8.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完整有效,措施等级、标准明确; 9.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内容、方法和点位合理; 10.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工艺)和进度安排合理。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运行系统

市级

行政复议

部门名称

益阳市水务局局;南县人民政府

部门地址

益阳市水务局地址:益阳市赫山区梓山西路173号;南县人民政府地址:南县兴盛西路138号;南县政府办公大楼605室

部门电话

益阳市水务局电话号码:(0737)4288145;南县:0737-5216202

网址

益阳市水务局网址:http://www.yiyang.gov.cn/yysw/;南县网址:http://www.nanxian.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

沅江市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

沅江市巴山西路南

部门电话

0737-2721715(立案庭)

网址

http://hnyj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

服务对象

法人

法人服务主题

其他

自然人服务主题

群体分类

人生事件

特定对象分类

经营活动分类

其他

是否提供中介服务

□ 是 ■ 否

中介服务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收费说明

是否已有业务办理系统

■ 是 □ 否

已有业务系统名称

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

办理流程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1

受理

政务中心水务窗口~曾丽

1工作日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求申请人补齐材料;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送业务股室初审。

2

初审

童舜辉

3工作日

不符合条件,退回窗口,符合条件,提出初审意见

3

审核

童舜辉

3工作日

业务股室组织专家评审、复审;符合条件,提出同意意见, 报主管局领导审批

4

审批

欧光辉

2工作日

审批决定。符合法定条件,准予许可;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许可,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5

办结

政务中心水务窗口

1工作日

告知与公示

流程图

结果名称

关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结果样本

序号

样本

法定办结时限

20

法定期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

15

承诺期限说明

是否收费

□ 是 ■ 否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特别程序

□ 是 ■ 否

特别程序种类

特别程序时限

特别程序法定依据

办理形式

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咨询电话

0737-5215112

监督电话

0737-5215119

办理地点

南县走马湖路198号;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水务窗口

常见问题

序号

问题名称

问题内容

1

问“水土保持方案初审所需其它材料?”

问“水土保持方案初审所需其它材料?” 1)现场影像资料、渣场(料场)全景和局部照片; 2) 附件:项目立项的有关申报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意见; 3)涉及生态严控园区、水源地、生态敏感区等按规定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

申请材料

详见下表


申 请 材 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份数

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是否需材料

样本

是否需电子材料

1

同意立项的批文及有关部门批文

证明材料

3

原件,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1、原件真实、合法、有效;2、复印件清晰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复印件加盖“与原件无异”的章,复印件清晰。

2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其他

4

原件,电子版

申请人自备

1、复印件清晰; 2、附开发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平面图和设计总图

1、复印件清晰; 2、附开发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平面图和设计总图 3、加盖单位公章

3

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证照

2

原件,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正本或者副本都可以; 2、复印件清晰。

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清晰。

4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书

其他

2

原件,电子版

申请人自备

1、申请书填写完整:注意申请人名称、地址应与相关证照一致;电话填写真实准确(现场试拨)。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2.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等国家、行业的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 3.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 4.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合理、有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达到主体工程设计深度。 5.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可靠、方法合理、结果正确。 6.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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