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填报表格(依申请类)

索引号 694041623/2019-583271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9-01-0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19-583271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9-01-0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填报表格(依申请类)

填报单位(盖章): 南县水务局

责任科室:机电排灌股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字):彭历辉 填报日期:

基本编码

0117008000

实施编码

430921999000430921020300

事项名称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实施机构

南县水务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农田水利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深度

三级标准

最少次数

1

标准说明

三级标准说明:该事项已经实现原件核验,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需到现场核验原件材料、缴费后领取证书结果。整个办事过程应到大厅现场不超过1次。

行使层级

县级

权限划分

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流域管理机构

行使内容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申请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受理条件

1、本实施程序适用资阳区范围内的以农业灌溉为主的小型水利工程和灌排工程。 2、从事工程建设,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或者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有不利影响的,或者人为造成农业灌溉水量减少和灌排工程报废或失去部分功能的,实行有偿占用与等效替代相结合的原则。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运行系统

市级

行政复议

部门名称

益阳市水务局;南县人民政府

部门地址

益阳市水务局地址:益阳市赫山区梓山西路173号;南县人民政府地址:南县兴盛西路138号;南县政府办公大楼605室

部门电话

益阳市水务局电话号码:(0737)4288145;南县:0737-5216202

网址

益阳市水务局网址:http://www.yiyang.gov.cn/yysw/;南县:http://www.nanxian.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

沅江市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

沅江市巴山西路南

部门电话

0737-2721715(立案庭)

网址

http://hnyj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

服务对象

法人,自然人

法人服务主题

其他

自然人服务主题

其他

群体分类

人生事件

其他

特定对象分类

经营活动分类

其他

是否提供中介服务

□ 是 ■ 否

中介服务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收费说明

是否已有业务办理系统

■ 是 □ 否

已有业务系统名称

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

办理流程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1

受理

曾丽

1工作日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求申请人补齐材料;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送排灌站初审。

2

初审

杨志刚

3工作日

不符合条件,退回窗口,符合条件,提出初审意见

3

审核

孙志刚

3工作日

排灌站组织专家评审、复审;符合条件,提出同意意见, 报主管局领导审批

4

审批

黄罗洲

2工作日

作出决定。符合法定条件,准予许可;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许可,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5

办结

政务中心水务窗口~曾丽

1工作日

告知与公示。

流程图

结果名称

占用农田灌溉水源、排灌工程设施批复

结果样本

序号

样本

1

法定办结时限

20

法定期限说明

专家评审不在内

承诺办结时限

10

承诺期限说明

专家评审不在内

是否收费

□ 是 ■ 否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特别程序

□ 是 ■ 否

特别程序种类

特别程序时限

特别程序法定依据

办理形式

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咨询电话

0737-5215112

监督电话

0737-5215119

办理地点

南县走马湖路198号;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水务窗口

常见问题

序号

问题名称

问题内容

1

问:进窗需准备哪些申请资料?

问:进窗需准备哪些申请资料? 答:办理占用大、中型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事项,进窗需准备如下申请资料:①湖南省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申请书;②项目立项文件;③有条件兴建等量等效替代工程的,提交经省水利厅审定的补偿替代工程实施方案设计报告及审查意见;无条件兴建补偿替代工程的,提交经省水利厅审定的补偿方案;④涉及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⑤涉及第三方利益的,须有利益相关方的承诺书或相关协议;⑥涉及取水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交经批准的取水许可申请书。

申请材料

详见下表


申 请 材 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份数

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是否需材料

样本

是否需电子材料

1

申请人的统一社会用代码证

证照

2

原件,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清晰,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1、申请人的统一社会用代码证真实、合法、有效;2、复印件清晰,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2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其他

2

原件,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加盖报告编制机构公章

1、加盖报告编制机构公章;2、申请人签字、盖章。

3

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签订的有关协议

其他

2

原件,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1、原件备查;2、复印件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1、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签订的有关协议真实、合法、有效;2、原件备查;3、复印件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4

建设项目可研、设计与图纸

其他

2

原件,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加盖报告编制机构公章

1、加盖报告编制机构公章;2、申请人签字、盖章。

5

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证明材料

2

原件,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1、原件真实有效;2、复印件清晰。

1、原件真实有效;2、复印件清晰。

6

身份证明

证照

2

原件,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原件备查,复印件清晰。

1、申请人身份证明真实、合法、有效;2、原件备查。

7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申请书

其他

4

原件,电子版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签字并加盖所在村、镇公章

1、申请书表述清晰,情况真实;2、申请人签字并加盖所在村、镇公章

8

建设项目立项及批复文件

证明材料

2

原件,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加盖报告编制机构公章

复印件加盖报告编制机构公章

3

建设项目可研、设计与图纸

其他

2

原件,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加盖报告编制机构公章

1、加盖报告编制机构公章;2、申请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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