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非法采砂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21-1464240 发布机构 南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1-10-1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1-1464240
发布机构 南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1-10-1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调整非法采砂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钟剑波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胡劲峰  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

  :黄    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臧得志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施旖旎  县水党组书记
           丁正全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

曾志威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伟锋  县地方海事处主任

任友荣  自然资源局局长

叶大军  县财政局局长

陶建华  县林业局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启伏  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组书记

唐飞宇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周韵华  县水局副局长

徐文超  茅草街镇镇长

华安  厂窖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施旖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水局。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并报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行文。

 

               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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