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应急 处险及水毁修复工程开工复工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20-1163342 发布机构 南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0-04-0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0-1163342
发布机构 南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0-04-0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水发〔202021

 

南县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应急

处险及水毁修复工程开工复工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为保障安全度汛,切实做好当前应急处险工程及水毁修复工程的开工复工工作。根据南县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务必成立应急处险及水毁修复工程开工复工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目前正值新冠肺炎防疫防控关键时期,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处险及水毁修复工程,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二、严格落实防控职责

明确专人负责疫情防控,成立疫情防控小组。一是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健康体检和个人防护指导,严禁雇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人员,所有进出工地人员均实行实名登记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二是施工现场及食堂所有人员一律佩戴医用口罩,保持勤洗手,搞好个人防护;三是施工现场作业期间,除特殊情况外禁止人员聚堆,作业人员间距应保持1米以上。视工作情况最大限度地控制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数量,实行上、下工错时制度,最大限度地控制人员聚集;四是加强施工现场与食堂清洁消毒工作。每天分早、中进行两次施工现场与食堂的喷雾消毒工作,做到不留死角,食堂就餐采取分餐制、一律取盒饭,避免人员密集接触。

三、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

所有处险及水毁修复工程项目,要协同质监、监理部门完善施工方案,规范施工程序,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如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四、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各乡(镇)要明确专职安全员,完成各项安全措施,工地现场张贴醒目的安全宣传标语,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将一切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工程及人员安全。

 

 

南县水

                                   2020228

 

南县水局办公室                             20202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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