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9-584101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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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9-584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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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04-1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教通〔2019〕23号
南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南县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相关学校,各初级中学:
现将《南县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县教育局
2019年4月17日
南县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确保完成市局下达我县的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报告“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通过多形式、多层面的宣传,让学生、家长、社会充分了解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引导我县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现职业教育与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刚强
副组长:李劲宏 罗 茜 冷凯云 周大昌 肖 云
成 员:局机关股室长,各职校校长,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县属相关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大昌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招生任务
1.全县今年中职招生政策计划数1450人,其中县职业中专900人,县创意职业技术学校550人。
2.生源任务分解: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单位毕业生数统一划定中职生源基数,具体测算公式为(每年各校初中毕业生人数-各校中考普高上线人数) ×职高招生实际计划数/W×100%=当年各校输送生源任务数(注:W﹦每年全县初中毕业生总数-每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实际生源输送计划数根据各校普高上线数作适当调整。
四、工作职责
中职招生工作的责任单位是各乡镇中心学校、各初级中学、县属完全中学初中部(以下统称中职生源单位),第一责任人是生源单位校长,直接责任人是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以及完全中学分管初中的学校领导、初中部负责人及初中毕业班班主任。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职责是组织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工作;负责职业教育宣传,确保完成中职招生任务;杜绝本单位教职工参与买卖生源,劝导学生在本县就读职业学校;主动联系县局、乡镇及当地派出所,打击“学贩子”。招生学校应主动为生源单位搞好服务,提供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局机关各股室要按照包点责任区的划分安排,加强责任区内各校职高生源输送工作的督促、指导。县局将组织由职成股牵头,纪检组、督导室、安保股等参与的中职招生专项督查。
五、工作措施
1.组建班子。各责任单位成立本单位初中毕业生分流与中职招生工作班子,并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
2.大力宣传。各生源单位要主动联系当地政府,通过召开宣传职业教育发展形势及就读职校相关优惠政策的广播会等形式,多角度、多形式地把我县职业学校开设的专业、就读职校免学费和发放助学金政策,以及职校生毕业待遇和就业前景等向学生及家长宣传,以国家优厚的资助政策和学生将来就业发展良好的前景说服家长,以职校独具特色的教学管理和往届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典型事例吸引学生。同时摸清家长、学生的思想动态,力争使有上职业学校愿望的学生都能顺利进入职校就读,确保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上好学、读好书。
3.加强监管。加强对中职学校违规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人员招生,向生源学校或老师支付招生费、劳务费、推荐费等,提前招收初中未毕业学生,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在办学性质和层次、招生专业、文凭发放、毕业生就业等方面虚假承诺或欺骗学生,超计划招生,初中生源学校或老师以“进场费”“宣传费”“推荐费”“赞助费”“劳务费”“信息费”等名义,违规向中职学校或招生人员收取、索要招生费用等问题的监管。各职校设置专业必须开展行业、企业、就业市场调研,进行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开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版)内专业,须经县教育局审批同意,报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开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版)外专业及国控专业,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试办,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4.组织参观、输送。各生源学校要安全、适当地组织初中毕业生赴本县职校参观,熟悉职校发展现状。统一护送时,学校要制定安全预案,确保师生安全。
5.坚决杜绝外地学校(含普高)未经县局同意到校宣传,杜绝县内外任何招生学校进班宣传,确保教育有序进行。
以上具体工作的过程资料要予以留存,年末工作检查时按10%的权重列入检查项目和内容。
六、奖惩办法
1.设立中职招生工作专项奖励。以乡镇中心学校、县属相关学校为单位,在中职招生中完成生源输送任务数70%以上的,给予奖励5000元;完成生源输送任务数80%以上的,给予奖励10000元;完成生源输送任务数95%以上的,给予奖励15000元。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完成任务数80%以上的初中学校校长、教务主任、九年级班主任授予“职业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并给予相应奖励。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包点责任人给予相应奖励。
2.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相关学校和初级中学要制定具体方案,把招生任务分配到人,并拿出一定公用经费对职校招生工作进行交通差旅补贴。具体方案于5月20日报县局职成股,联系人:李丹,邮箱:332199267@qq.com。
3.任务完成率不到50%的生源单位(含初中),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取消相关责任人评优、晋级、提拔调动资格。
4.凡教职工参与买卖生源的,一经查实,立即停岗待聘,停发其工资,没收非法所得。同时,对所在学校校长和中心学校(县属相关学校)校长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5.任务完成率不到50%的生源单位,如在全县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中进入先进行列,肯定其单位综合排名,但对单位和责任人不授奖牌,不发质量奖金(不涉及教师单科奖和单项奖)。
6.鼓励本县教职工子女在县内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7.本县教职工散布对本县教育和各类学校的负面舆论,造成重大影响者,一律停岗待聘。
8.普通高中不得突破年度招生计划,不得招录我县普高录取线下的学生。否则,不予办理学籍,并取消该普高学校年终评优奖励。校长因严重违纪招生三年内取消评优晋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