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8-582999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8-12-07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8-582999 |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8-12-07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教办通〔2018〕101号
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中小学学生食堂整改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进百校门、尝百校饭”活动的通知》(益教整治﹝2018﹞2号)、《益阳市中小学学生食堂有关问题整改建议函》(简称《建议函》)等文件要求,我局迅速开展学生食堂整改活动,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思想认识明显提高。各单位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食堂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校(园)长、总务主任整改专题会议,学生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膳食委员会工作会,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法﹝2018﹞30号,简称《办法》)、《南县中小学学生学生食堂有关问题整改方案》(南教办通﹝2018﹞93号)等文件,通报了《建议函》,选取专业人员组成督查小组开展全面督查,对2016年以来的食堂账务进行清查与规范,对《建议函》指出的问题逐条进行整改。
2.整章建制有效落实。一是各校(园)健全了学生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学生食堂膳食委员会,明确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根据《建议函》明确工作目标与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并签订整改责任状。三是根据“进百校门、尝百校饭”活动通知及食品安全、教育等管理部门要求,完善十项制度,更新各项食堂管理制度。四是建立健全多层面监管机制。目前《建议函》中指出的十项制度问题都已整改到位,工作制度已上墙。
3.常规管理得到规范。各单位早餐都按时按量进行留样,基本符合规定,并建立了留样台账。所有学生食堂建立了进出货台账,记录较详细,账务较清晰,大部分单位师生食堂分开记账。绝大部分学校(幼儿园)都建立了规范的学生食堂往来账,对食堂收支情况有详细记载。
4.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得到遏制。各单位对2016年至2018年春季的非食堂经营性支出进行了全面清理,违纪违规资金都退回到学生食堂,并用于改善学生伙食或完善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其中厂窖镇中心学校整改力度大,态度坚决,全镇共有22953元资金退回,用于改善学生伙食。2018年秋季以来,食堂支出中未出现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情况。各学生食堂直接成本基本达到《办法》有关规定,学生生活得到较大改善。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学校进出台帐欠规范。进出货时没有进行认真的验收和记录,导致存在菜谱、台账、凭证不全、不符等情况。如三仙湖镇立群完小、厂窖镇中学、华阁镇复兴完小、明山头镇立新完小、乌嘴乡中心小学、职业中专、茅草街镇沪南小学、中鱼口镇红光小学、立达中学。
2.个别单位师生食堂未分开记账。存在师生就餐的收入、原辅材料的支出等账目不清现象。如明山头镇立新完小、立达中学、三仙湖镇立群完小、厂窖镇中学。
3.部分学生食堂往来账不规范。收入上缴不及时。如华阁镇复兴完小、明山头镇立新完小、乌嘴乡中心小学、职业中专、茅草街镇沪南小学、中鱼口镇红光小学、南县六中、厂窖镇中学、新颜中学、浪拔湖镇中学。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讲规矩、守纪律,将学生食堂安全管理作为大事、要事来抓。
1.进一步抓实问题整改工作。各校(园)必须高度重视学生食堂安全工作,要严格落实食堂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把食堂安全管理工作层层责任到人,并严格落实到位。本次督查中出现问题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夯实工作责任,于11月27日前整改到位。学生食堂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按“四不两直”要求开展全县中小学学生食堂明查暗访,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将查深查透,严格执纪问责。
2.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内容应覆盖到《办法》涉及的各个方面。各单位必须对学生食堂深入解剖,认真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各项常规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3.进一步加强食堂培训与监管工作。各校(园)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生食堂账务、进出台账等培训,大力提高业务水平。各单位要对辖区内学生食堂进行全面、经常性地督查,对学校监管缺位、价实不符、台账不清等问题突出、整改工作走过场的学生食堂要从严处理,切实提升我县学生食堂管理服务水平。
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