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8-582988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8-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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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8-582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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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8-12-07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教办通〔2018〕13号
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举办2018年南县中小学生个人才艺比赛的
通 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我县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18年南县中小学生个人才艺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育人宗旨,坚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突出个性发展,培养学生良好的艺术素养,丰富校园艺术文化生活,促进学校美育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南县中小学生个人才艺比赛活动组委会。
主 任:周大昌
副主任:伍克兵
组 员:刘学安 易奇明 刘 娜
樊国强 李新华 陈 健
组委会办公室设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下设综合协调组、专家评审组、宣传组、纪检监察组、后勤组等。
三、比赛项目、形式和内容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等;时间不超过5分钟;只能采用电子琴伴奏或无伴奏(组委会提供电子琴)。
2.器乐:西洋器乐和民族器乐;演奏一首乐曲,曲目不限;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可用伴奏;比赛组委会提供钢琴,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3.舞蹈:古典舞、现代舞等各类舞蹈形式,时间不超过5分钟,自备舞蹈伴奏音乐U盘。
4.朗诵: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不得伴奏和伴舞,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书画作品类
1.绘画:儿童画、色彩画纸张规格为四开素描纸或水彩纸;水墨画、国画为宣纸,规格在50cm×80cm之内(不小于30cm×40cm)。比赛时间为2小时。除比赛用纸外,其他绘画工具自备。
小学组:限4—6年级学生参赛。根据现场命题创作儿童画(蜡笔、油画棒、水彩笔)、色彩画、水墨画、国画任选一种。
初中组:按组委会提供的静物进行素描写生。
高中组:按组委会提供的头像进行素描写生。
要求:小学组作品要求色彩美观、有趣味、有创意。中学组作品要求构图完美、造型准确、调子明确,有一定的体积感、空间感和质感。
2.书法:分小学组(限4—6年级学生参赛)、初中组和高中组。比赛时根据组委会提供的内容,在楷书、隶书两种书体中任选一种书写。硬笔书法(限用钢笔)纸张规格为A4纸张大小;软笔书法纸张规格为50cm×80cm之内(不小于30cm×40cm),时间为30分钟。除比赛用纸外,其他书法工具自备。
四、参赛对象及人数要求
1.参赛对象:全县在校在籍中小学生(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均可报名参赛。在2017年南县中小学生个人才艺比赛、2017年益阳市“足联杯”中小学生艺术比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得参加本次同组别、同项目的比赛。
2.参赛人数:艺术表演类以校为单位报名,各项参赛人数不超过5人;书画作品类以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为单位报名,除城区中心学校书法绘画参赛人数各5人外(每校书法绘画各1人,书法要求硬笔2人、软笔3人),其他单位均为小学、初中、高中(含职高)书法(其中硬笔1人、软笔1人)绘画各2人。各单位不得多报参赛选手。
五、报名事项
1.以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为单位上报参赛名单,各单位于3月30日前将比赛报名表(附件)发至邮箱121743951@qq.com。参赛类别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2.每名选手限报一项。报名时必须分组、分项造册(样表见附件)。
六、比赛具体工作安排
1.比赛时间:2017年4月14日(暂定)
2.比赛地点:南县玉潭实验学校
3.组织方式:艺术表演类采取现场对照参赛顺序表的方式,按小学、初中、高中(含职高)分组同时进行四个项目的比赛;书画作品类采取先书法后绘画的顺序进行比赛。
七、奖励办法
1.分组分项目设置“最佳才艺奖”“才艺之星”“才艺新秀”三个奖项。(奖项人数设置以各组次各项目参赛人数为标准,其中“最佳才艺奖”为参赛人数的20%、“才艺之星”为参赛人数的30%、“才艺新秀”为参赛人数的45%左右),由县局颁发荣誉证书,并授予“最佳才艺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
2.获“最佳才艺奖”的学生,由县局推荐参加益阳市“五特比赛”(独唱、独奏、独舞、书法和绘画)。在市“五特”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由益阳市教育局体卫艺教育科注册到“益阳市中小学生艺术人才库”,并作为初、高中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资格审核和录取的主要依据。
八、比赛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本次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各单位要制定好参赛活动方案和详细的安全预案,明确专人领队,安排专人负责参赛学生路途往返、饮食和比赛过程的安全。
2.各参赛单位领队负责督促参赛选手作好参赛准备。所有选手一律凭参赛证参赛。未带参赛证者取消参赛资格。
3.每个参赛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指导教师获奖资格,并通报批评。
4.比赛当日上午8∶10各校领队在比赛地点签到处签到,8:20参赛选手在各项比赛地点集合,8∶30准时开始比赛。参赛选手按公示的参赛顺序参赛,不得调整参赛顺序。比赛时参赛选手只需向评委报告自己的参赛序号。凡轮到选手比赛点名未到将取消参赛资格。
5.所有参赛人员、领队教师、家长要注意清洁卫生,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附件:南县2018年中小学生个人才艺比赛报名表
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
附件:
南县2018年中小学生个人才艺比赛报名表
____________中心学校(县属学校)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学籍辅号 | 学校及班级 | 参赛 组别 | 参赛类别 | 指导教师 | 艺术表演类节目名称 | 表演 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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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参赛类别为:声乐、器乐、舞蹈、朗诵、绘画、书法;2.“节目名称”栏只需声乐、器乐、舞蹈、朗诵类选手填写,参加独奏的请在“备注”栏填写具体的乐器名称,参加书法的在“备注”栏注明硬笔或软笔;3.各报名单位请按照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分组、分项目填写报送;4.请同时将此表电子版发送至1217439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