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7-581066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7-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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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7-581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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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7-06-22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教通〔2017〕22号
南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材征订和使用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切实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征订和使用管理工作的系统性、严肃性和规范性,现就全县中等职业学校教材征订和使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中等职业学校教材选用与管理,直接关系到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质量。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切实加强教材选用和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的教材选用工作程序和审批制度,落实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本校的教材征订和使用管理工作。教材的选用应充分听取并广泛征求教研组及任课教师的意见,经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认。建立上报制度,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将每学期本校教材
选用和征订情况上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选用国家教材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要求,中等职业学校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其中德育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等)、计算机应用基础课、体育与健康课、艺术(或音乐、美术)等公共基础课程为必修课。
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要求,开足开齐德育课、文化课和艺术课,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增减课程,减少课时。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课、文化基础课等课程推荐使用如下版本国家规划新教材(征订目录见附件):
(一)德育课教材推荐使用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出版的《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哲学与人生》、《心理健康》和北师大版的《经济政治与社会》等国规新教材。
(二)文化基础课教材推荐使用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出版的《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公共艺术》等国规新教材。
(三)专业课教材可根据教育部职成司编印的2014—2015年度《国家规划教材分册》、《职成司推荐教材分册》和《行业规划教材分册》用书目录在由南县新华书店提供的《南县中职教育教材征订目录》中选用。
(四)公共艺术课教材统一使用教育部推荐的《公共艺术》、《音乐欣赏》、《百首古诗赏析100》、《百首名曲赏析100》、《百幅名画赏析100》等系列教材。
三、严格征订渠道
各中职学校要本着教材征订“正确选用、提前预订、健康运行”的原则,认真做好今年秋季明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全县各中职学校所需选用教材均必须在由南县新华书店提供的《南县中职教育教材征订目录》中遴选征订,坚决防止和杜绝教育部用书目录以外的非国规教材、甚至盗版盗印教材流入中职课堂,确保全县中职教材征订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健康运行。
四、加强监督管理
为切实落实中共南县县委下发的《关于加快南县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南发[2015]14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将对中职学校教材的征订、管理与使用作为对职校学生学杂费免费、学校评估、重点专业建设的重要条件,纳入教育督导的工作范围,根据学校各专业注册学生数,对学校使用教材的版本、数量和征订渠道实施监控,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要严肃教材管理纪律,严把教材准入关,坚决杜绝盗版盗印的各种劣质教材进入课堂,严禁不按政策和程序违规选用教材。
从今年秋季新生入学开始,各中职学校选用的教材,每年分春、秋两次汇总后分别于5月26日和11月26日及时填写《南县中等职业学校教材管理和使用备案表》报县教育局职成股备案,并在南县新华书店统一征订。未经县教育局审定和批准,不得擅自使用校本教材、自编教材和其他征订渠道选用教材。
附件1:南县中等职业学校教材管理和使用备案表
2:南县中职教育教材征订目录(电子稿)
南县教育局
附件1:
南县中等职业学校教材征订使用和管理备案表
学校(公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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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注意事项
1.课程性质用数字
2.数据统计一律用电子表格Excel上报。报送联系人:南县教育局职成股李丹,电话:5230024,电子信箱:3321992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