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19-584613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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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19-584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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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10-22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各乡镇中心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订版),根据《南县教育局关于持续推进全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2019年6月以来,我局继续以《湖南省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十个严禁”》为整治内容,重点就无证无照办学行为、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场所办学行为、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任职行为、违规招生宣传行为、违规教学行为、组织学科类等级考试和向外地输送生源行为等进行专项治理。
7月24日至8月12日,我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前阶段排查摸底情况,严格进行审核分析,对照法律法规及“十个严禁”,组织联合督查组全面开展集中整治,针对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措施,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该取缔的取缔。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专项治理情况看,全县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条件逐步改善、办学质量有所提升,办学行为不断规范。大多数能立足实际,坚持依法规范办学、完善教育教学条件、加强安全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目前全县共有校外培训机构81所,其中已审批颁证42所。暑期,我局对9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下发停办通知书;对30所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但具备一定办学条件具有整改潜力的校外培训机构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对28所已取得办学资质但因管理还存在疏漏的培训机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一)依法办学持续规范。诚信、规范办学意识普遍增强,实乐英语培训中心、启心教育、灵动舞校等机构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督查监管,初步形成良好的民办教育办学环境。
(二)办学条件普遍改善。为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南县悦学教育培训学校、神墨教育、卓大教育、民民教育、七彩坊美术室等机构积极作为,普遍重视改善办学条件,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备;“三防”措施基本到位,安全意识普遍得到增强,办学条件普遍得到改善。
(三)管理工作明显增强。各乡镇中心学校能强化日常管理和督导检查,城区中心学校及时查处了“南县教育联盟”等恶性竞争办学行为;天星拉丁舞学校、金韵艺校、金话筒艺术培训学校等机构结合实际,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公开公示重要信息,夯实管理人员职责,教育教学秩序和管理较为规范。专项治理中未发现聘请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兼职任教、从事或变相从事介绍生源、获取学生信息等行为。
(四)办学效益显著提升。你飞教育、燕山琴行、春蕾舞蹈培训学校、美图教育、动与静舞蹈培训学校等机构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按要求实施招生广告备案、坚持特色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社会吸引力,为学生特长培养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专项治理中未发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和“强化应试”培训现象,未发现组织学科类等级考试和向外地输送生源的行为。
二、主要问题
(一)存在私自办学和超范围经营现象。一是违规私自办学。本次专项整治共39所无证无照办学机构,其中30所下发整改通知书,9所下发停办通知书;二是超范围经营。彩旋琴行、佳歌琴行、单词突破等机构持有《法人证书》超范围经营的公司或个人;阳光舞蹈培训学校一校多址开展培训活动。三是名称混乱。妙漫舞蹈培训学校、艺鸣体育舞蹈培训学校等机构存在多个校名或名称不一致现象。
(二)个别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不够规范。群英跆拳道等机构未履行招生广告和简章备案程序,宣传“三周年”等虚假宣传行为,宣传内容和形式有待规范;茅草街镇燕华拉丁舞培训学校、火龙跆拳道培训学校、青树嘴镇大拇指艺术培训学校、丹琴艺术培训学校、张华画室、点金艺术培训学校等机构教师、课程、收费等信息未在醒目处上墙公示;群英跆拳道、武状元跆拳道、艺鸣体育舞蹈培训学校等机构存在一次性收取一期以上甚至多年费用的现象;翼起舞街舞艺术教育等机构财会人员配备不全,财务和资产的账务科目设置不规范,收退费制度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武状元跆拳道、尖峰街舞等机构未设置办公室或办公室无组织机构、制度等公示。
(三)师资队伍建设整体水平不高。部分教育培训机构师资水平不高,个别机构聘任的教师无相应的任教资质、专兼职教师配备比例不符合规定,教师业务能力不强,教师培训工作未落实。由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教师队伍存在流动性较大等情况,部分机构也未按规定落实好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政策。
(四)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有待加强。近年来,我县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稳定工作总体形势良好。但在整治中,发现妙漫舞蹈培训学校等机构的举办者和校长经常不在岗;翼起舞街舞艺术培训学校、六一美术书法培训学校等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资料记录缺失或不详、未修订学校安全应急预案、未组织师生进行安全演练、“三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不到位;燕山琴行石矶头路分校、彩旋琴行(北站)、县拉丁舞培训学校、茅草街镇拉丁舞培训学校、阳光舞蹈学校、群英跆拳道(世纪城)、群祥武术馆、温迪教育等机构存在消防通道不畅(有的被锁死,有的堆放杂物)问题;云羽钢琴舞蹈培训学校、红舞鞋艺术学校、博艺画室、茅草街镇红太阳教育、华武堂拳馆、优加教育等机构存在灭火器失效或不足,疏散标识不全等问题;尚艺轩艺术培训学校等机构存在无防护窗、无灭火器、消防栓无水带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全县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一方面为学生、家长提供了较为丰富的教育选择,有利于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另一方面因为个别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和其他违规行为,也严重影响民办教育办学秩序和办学信誉。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持续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行为。各乡镇中心学校要按《关于持续推进全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认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私自办学和超范围经营的公司或个人要积极引导、依法处置;对已审批机构要加强管理和规范,强力引导其规范教育教学、招生宣传、收退费等行为,加强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二)推进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各单位要在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与市监、公安、城管、物价、街道办等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明确工作职责,全面推进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工作,避免管理主体不明、责任不清和治理不力现象发生;建立完善民办学校公示制度和信用档案,坚决遏制私自办学、非法融资、超范围经营、超大纲教学等行为。
(三)促进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各乡镇中心学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有意愿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公司和个人,诚信、规范办学,引导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配齐配足教育教学设施、安防设施设备,依法依规办学。
(四)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一方面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对已审批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加大培训和辅导的工作力度;另一方面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未取得教师资质的教师按要求积极考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加大教师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培训工作,提高任职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杜绝在职初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教育培训机构兼职任教,并积极落实教师相关待遇,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五)强化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校园安全管理和日常管理。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指导各教育机构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应急预案,落实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等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及时消除校园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师生安全教育意识,确保全县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健康发展。
(六)扎实开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对于限期整改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要及时整改,整改任务完成后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全面开展复验。县局将组织随机复验。连续两次提出相同整改要求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县局将劝其终止办学。
附件:南县2019年责令停办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
附件
南县2019年责令停办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南县点金艺术培训学校
南县张华画室
南县大黄蜂机器人培训学校
南县单词突击培训学校
南县彩旋琴行(兴盛东路分校)
南县佳歌琴行
南县正德跆拳道培训学校
南县百事英语培训学校
南县厂窖镇丹琴文化艺术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