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139867 | 发布机构 | 南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0-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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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139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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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0-03-13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教育集团),局直各二级机构:
为及早发现、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新冠肺炎疫情下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根据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督查学校提出的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南县教育系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系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评估与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张刚强
副组长:李劲宏 罗 茜 冷凯云 周大昌 肖 云
成 员: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县属学校(教育集团)校长,局机关股室长,局直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心理危机干预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工委委员、副局长周大昌兼任。
成立由注册心理咨询师曹霞任组长,12名持有国家资格认证且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心理咨询师和学校心理健康教师为成员的南县教育系统心理援助志愿服务小组(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主要目标
为受影响师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为有需要的师生提供心理危机干预;积极预防、减缓,尽量控制疫情对师生的心理影响。
三、工作内容
1.了解师生心理健康状况。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及时识别高危人群,避免极端事件发生,如自杀、冲动行为等。返校后,如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及时向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并提供解决方案。
2.经过培训的心理援助教师综合运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3.支持社会专业心理服务组织为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4.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疑似精神障碍对象的转介、转诊工作。
四、确定目标人群和数量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确定目标人群及数量。干预人群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从第一级人群开始,逐步扩展。一般性宣传教育覆盖到四级人群。
第一级人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住院治疗的重症及以上患者)。
第二级人群:居家隔离的轻症患者(密切接触者、疑似患者),到医院就诊的发热患者。
第三级人群:与第一级、第二级人群有关的人,如家人、朋友、同学等。
第四级人群: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相关人群、易感人群、师生。
五、师生目标人群评估,制定分类干预计划
评估师生目标人群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识别区分高危人群、普通人群;对高危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对普通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师生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表现参考《针对不同人群的心理危机干预要点》)
六、工作举措
1.开展心理健康宣教和科普推广。依托学校心理咨询室、心理热线、德育处等,通过线上、线下多途径宣传普及疫情下心理健康知识、心理调适方法,疏导各种不良影响和恐慌等负性情绪,教育引导师生理性对待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避免由疫情引发的心理健康问题,增强师生战胜疫情的信心。
根据师生群体的不同需求,提供社会心理援助热线、专业心理咨询中心、心理门诊等信息资源。
2.组织或参加心理援助、心理危机干预培训。心理健康工作者需参加心理援助、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确保了解心理援助、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和操作方法,掌握不同人群的心理危机干预要点,严格保护受助者个人隐私。
3.组建心理援助队伍,形成金字塔式心理援助模式。根据实际组建以学校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德育工作者等为主的心理援助队伍。
为一线心理教师聘请更高级别的心理督导师,形成“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心理督导师”金字塔式心理援助模式,保障班主任、心理教师自身心理健康。
4.开通心理援助热线。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及时为求助师生提供在线心理支持、援助服务。
5.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的作用,关注重点学生,开展远程“一对一”心理咨询服务;有条件的学校可聘请具有灾后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专家通过热线、网络咨询等方式提供方便快捷的心理咨询服务。
6.建立三级体系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系统。畅通家校联系渠道,通过网络家长学校、家长微信课堂等途径,加强对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使家长掌握四类危机干预人群的分类标准,了解学生目前心理状态,共同形成对学生的心理保护网络。
7.制定师生返校后心理疏导工作预案。针对不同人群,分层次对师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等工作,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师生,及时进行心理治疗或转介,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师生的心理影响,保障师生身心健康。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校(园)长要亲自抓,做好疫情下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
2.正确对待,加强宣传。积极通过微信、QQ等发布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下心理调适资源和方法,扎实做好心理健康宣教和科普推广。要正确对待疫情下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生态。
3.严格保密。除因疫情防控需要,向卫生健康、公安机关等部门提供受疫情影响的各类师生个人隐私外,不得向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泄露,更不得擅自在互联网散播。
附件:1.针对不同人群的心理危机干预要点
2.心理咨询时段、联系方式一览表
南县教育局
2020年2月17日
附件1
针对不同人群的心理危机干预要点
一、确诊患者
(一)隔离治疗初期患者。
心态:麻木、否认、愤怒、恐惧、焦虑、抑郁、失望、抱怨、失眠或攻击等。
干预措施:
1.理解患者出现的情绪反应属于正常的应激反应,做到事先有所准备,不被患者的攻击和悲伤行为所激怒而失去医生的立场,如与患者争吵或过度卷入等。
2.在理解患者的前提下,除药物治疗外应当给予心理危机干预,如及时评估自杀、自伤、攻击风险、正面心理支持、不与患者冲突等。必要时请精神科会诊。解释隔离治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励患者树立积极恢复的信心。
3.强调隔离手段不仅是为了更好地观察治疗患者,同时是保护亲人和社会的方式。解释目前治疗的要点和干预的有效性。
原则:支持、安慰为主。宽容对待患者,稳定患者情绪,及早评估自杀、自伤、攻击风险。
(二)隔离治疗期患者。
心态:除上述可能出现的心态以外,还可能出现孤独、或因对疾病的恐惧而不配合、放弃治疗,或对治疗的过度乐观和期望值过高等。
干预措施:
1.根据患者能接受的程度,客观如实交代病情和外界疫情,使患者心中有数;
2.协助与外界亲人沟通,转达信息;
3.积极鼓励患者配合治疗的所有行为;
4.尽量使环境适宜患者的治疗;
5.必要时请精神科会诊。
原则:积极沟通信息、必要时精神科会诊。
(三)发生呼吸窘迫、极度不安、表达困难的患者。
心态:濒死感、恐慌、绝望等。
干预措施:镇定、安抚的同时,加强原发病的治疗,减轻症状。
原则:安抚、镇静,情感交流,增强治疗信心。
(四)居家隔离的轻症患者,到医院就诊的发热患者。
心态:恐慌、不安、孤独、无助、压抑、抑郁、悲观、愤怒、紧张,被他人疏远躲避的压力、委屈、羞耻感或不重视疾病等。
干预措施:
1.协助服务对象了解真实可靠的信息与知识,取信科学和医学权威资料;
2.鼓励积极配合治疗和隔离措施,健康饮食和作息,多进行读书、听音乐、利用现代通讯手段沟通及其他日常活动;
3.接纳隔离处境,了解自己的反应,寻找逆境中的积极意义;
4.寻求应对压力的社会支持:利用现代通讯手段联络亲朋好友、同事等,倾诉感受,保持与社会的沟通,获得支持鼓励;
5.鼓励使用心理援助热线或在线心理干预等。
原则:健康宣教,鼓励配合、顺应变化。
二、疑似患者
心态:侥幸心理、躲避治疗、怕被歧视,或焦躁、过度求治、频繁转院等。
干预措施:
1.政策宣教、密切观察、及早求治;
2.为人为己采用必要的保护措施;
3.服从大局安排,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情况;
4.使用减压行为、减少应激。
原则:及时宣教、正确防护、服从大局、减少压力。
三、医护及相关人员
心态:过度疲劳和紧张,甚至耗竭,焦虑不安、失眠、抑郁、悲伤、委屈、无助、压抑、面对患者死亡挫败或自责。担心被感染、担心家人、害怕家人担心自己。过度亢奋,拒绝合理的休息,不能很好地保证自己的健康等。
干预措施:
1.参与救援前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培训,了解应激反应,学习应对应激、调控情绪的方法。进行预防性晤谈,公开讨论内心感受;支持和安慰;资源动员;帮助当事人在心理上对应激有所准备。
2.消除一线医务工作者的后顾之忧,安排专人进行后勤保障,隔离区工作人员尽量每月轮换一次。
3.合理排班,安排适宜的放松和休息,保证充分的睡眠和饮食。尽量安排定点医院一线人员在医院附近住宿。
4.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保持与家人和外界联络、交流。
5.如出现失眠、情绪低落、焦虑时,可寻求专业的心理危机干预或心理健康服务,可拨打心理援助热线或进行线上心理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进行面对面心理危机干预。持续2周不缓解且影响工作者,需由精神科进行评估诊治。
6.如已发生应激症状,应当及时调整工作岗位,寻求专业人员帮助。
原则:定时轮岗,自我调节,有问题寻求帮助。
四、与患者密切接触者(家属、同事、朋友等)
心态:躲避、不安、等待期的焦虑;或盲目勇敢、拒绝防护和居家观察等。
干预措施:
1.政策宣教、鼓励面对现实、配合居家观察;
2.正确的信息传播和交流,释放紧张情绪。
原则:宣教、安慰、鼓励借助网络交流。
五、不愿公开就医的人群
心态:怕被误诊和隔离、缺乏认识、回避、忽视、焦躁等。
干预措施:
1.知识宣教,消除恐惧;
2.及早就诊,利于他人;
3.抛除耻感,科学防护;
原则:解释劝导,不批评,支持就医行为。
六、易感人群及大众
心态:恐慌、不敢出门、盲目消毒、失望、恐惧、易怒、攻击行为和过于乐观、放弃等。
干预措施:
1.正确提供信息及有关进一步服务的信息;
2.交流、适应性行为的指导;
3.不歧视患病、疑病人群;
4.提醒注意不健康的应对方式(如饮酒、吸烟等);
5.自我识别症状。
原则:健康宣教,指导积极应对,消除恐惧,科学防范。
附件2
心理咨询时段、联系方式一览表
时间段 |
心理咨询师 |
热线电话 |
10:00-11:00 |
陈小红 |
15116793313 |
张 芳 |
13107078791 |
|
11:00-12:00 |
李雨平 |
13007469924 |
谢 娟 |
17687361916 |
|
12:00-13:00 |
曹 霞 |
13807375180 |
曹擎宇 |
18273751830 |
|
13:00-14:00 |
聂 妮 |
17711725335 |
匡 帆 |
13873795856 |
|
14:00-15:00 |
高 娟 |
18873753520 |
黄家格 |
15111194035 |
|
15:00-16:00 |
李 菲 |
18839879389 |
廖 娟 |
13875030385 |
|
16:00-20:00 |
曹 霞 |
13807375180 |
蔡 慧 |
131174796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