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635520 | 发布机构 | 南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2-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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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635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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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2-08-12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
为规范中小学校校内课后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益阳市教育局、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益阳市财政局、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益阳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益教联(2021)19号)文件精神,依据成本测算情况,现就2022年春季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按每课时不超过4元,每天不超过两课时:普通高中按每课时不超过5元,每学期不超过1000元,按实收取。学生入学后因故退学、休学、转学或请假的,学核实行按月退费。
2、谍后服务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在校学生,优先保障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3、课后服务时间: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周一至而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乡镇学校课后服务时间要与学生所乘坐的校车,公交车、客运班车等运营时间相协调。学校要统筹考虑教师意原和家长、学生需求,按照中小学“五项管理”有关要求,合理确定不同学段、不同年级的课后服务时间,并根据季节变化在每学年初实行弹性调整,对有情殊需求的学生,学校可结合自身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寄宿制学校的初中年级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普通高中学校可在同末安排1天开展课后服务,寄宿制初中工作日晚自习班和普通高中周未课后服务的具体时长、服务内容由学校征求家长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4、各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要坚持自愿原则,并与学生家长签订校内课后服务协议。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学出实行减免政策,由财政给予补贴。
5、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将寄宿管理等学校常规管理服纳入课后服务收费苑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和收支情况要在校园内的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
6、本通知执行期间,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