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9-583605 | 发布机构 | 县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9-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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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9-583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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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9-04-01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等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指导和管理全县城乡规划、城乡勘察和重点工程测量工作;组织编制、申报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开发建设规划;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编制和报批城市各项专业规划;负责审查报批村镇总体规划;检查和监督城乡规划的实施,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县级审批项目的选址工作,核发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
(三)负责全县住宅与房地产业管理,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和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组织实施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保障、廉租住房建设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房地产开发、房产交易、房屋权属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评估、房产发证、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四)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勘察设计、招投标和工程监理活动;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装饰装修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建材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结构优化;指导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继续教育工作和科技人才队伍及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五)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县建筑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的管理;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保护和施工生产中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
(六)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省级中心镇的建设。
(七)负责指导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对城乡规划进行监察、对建筑业进行管理、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负责环境卫生、绿化亮化、园林绿化、公园广场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纪律检查工作及工、青、妇、老干部工作。
(九)承担县委、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全局现有在职人员246人,离退休人员85人。总编制为249个,其中行政编13个、全额事业编45个、差额事业编91个、自收自支编100人。
2、机构设置
我局系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计股、法规股、联合工会、政务服务股、房改股、城建档案馆、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规划技术股、规划管理股、建筑管理股、公用事业股、建设工程管理站、燃气办、质安监站、材料检测中心、城乡建设信息中心、规划勘测设计院、信息中心21个股室和直属单位,另按规定设立了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下辖自来水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处、公用事业设施管理站、德昌公园管理所、路灯管理所、建筑勘察设计院、园林绿化管理处、建筑工程公司8个二级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南县住建局部门本级
2、环境卫生管理处
3、德昌公园管理所
4、路灯管理所
5、公用事业管理站
6、园林绿化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834.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69.7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665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数增加104.2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04.2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834.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万元,社会保保障和就业支出603.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81.23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数增加104.2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增加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359.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264.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7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34.7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初预算数为1678.9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155.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765万元,明细为:派出纪检监察组专项5万元、环卫处专项589.88万元、规划例会及项目评审费8.6万元、招商引资及争资立项6万元、会议及培训费4万元、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监督宣传费53.42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20万元、污水处理工程管理站专项经费55万元、德昌公园专项23.1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380.8万元,主要是对附属单位人员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7.9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93万元,上升5.55 %。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4人公务费预算额度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持平。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国有资产2096.60万元。一是房屋数量1栋,面积4480平方米,价值1801.13万元;二是办公设备及培训设备数量69件,价值214.19万元;三是家具用具108件,价值81.28万元。
4、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19年实现了部门支出整体绩效目标覆盖,且30万以上的重点专项支出申报了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