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2016年建筑管理工作要点

索引号 694041623/2016-579276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6-06-1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16-579276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6-06-1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建筑行业的管理,确保各项建筑活动有序开展,根据省厅、市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建筑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及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促进全县建筑业安全发展、健康发展、科学发展。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核心,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深化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扎实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规范化和监管信息化,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健全监督保证体系。着力转方式调结构,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加快企业多元化发展,拓展经营领域和省外、境外市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做精。
二、工作目标
为“十三五”期间全县建筑业发展开好头、起好步,力争全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8.8亿元以上,其中外拓产值突破1.5亿元;小城镇建设产值达到2.5亿元;实现增加值1.8亿元,同比增长10%;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建筑施工安全死亡事故为零;争创市优质工程2项、省优质工程1项、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及工程12项;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98%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夯实质量安全基础,促进建筑业安全发展
1.强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建立以抽查监管为主,差别化监管为辅,综合督查、专项督查为重要补充,专业队伍监督管理和日常监督管理紧密联动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模式;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方法开展监督检查,提高监督管理效能。二是切实落实监督规范化绩效考核制度和监督责任。加大一线监督人员现场比对核查的比例和力度,并按照“依法依规、权责一致、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原则,落实考核责任追究,既严格追究监督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又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形成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正确导向。三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做好文明行业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力争今年成功创建市级文明监督机构。
2.深入推进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在全县各施工项目部继续开展创建、树立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工作,逐步推进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二是对不按规范标准和施工图纸施工、不按规定留置“两强”试块、原材料进场不按规范标准检验检测等涉及结构安全以及其它可能导致开裂、渗漏等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治理力度。三是加大对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查力度和企业备案工作核查力度;加大检测企业的专项整治力度。四是继续实行书面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对不按规定签订承诺书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严格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加强质量安全责任追究。
3.完善我县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建立监管信息平台与信用评价平台、资质资格管理平台、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平台联动功能,建立实时归集质量安全监管数据,推广“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监管手段应用。进一步推进“三化”工作开展,明确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押证管理;加大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核查力度,着力解决两张皮的问题。强化施工现场达标验收、示范工程(工地)创建和企业安全认证工作。
4.继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几个专项工作。一是加强安全隐患大排查,继续对深基坑、高切坡、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设备等危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和治理。二是全面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所用工程机械生产作业安全监管,结合“安全监管执法年”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继续抓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工作,重点监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带病作业的机械设备,集中整治无证作业、违章操作等行为,加大推动远程监控等技术手段应用。三是按照“三创”工作整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扬尘防治工作。四是持续抓好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月”活动。五是强化工伤保险的预防机制,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进一步发挥安责险的风险防控作用。六是每月开展《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定期公布处理意见。
5.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省安委会“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据“分类处理、遏制新增、加强执法、确保受控”原则,将具备基本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纳入质量安全监管;对不具备基本开工条件,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管的项目,移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坚决予以停工。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将经济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地产开发和私人规模建房项目依法纳入统一监管范围,消除监管“盲区”、“特区”。
(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我县建筑业健康发展
6.建立全县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和全县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一是依据湖南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信用信息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全面启用全县“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完善企业、人员、项目、诚信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总目标。二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对进入我县承揽业务的县外建筑企业统一实行基本信息登记,加强对其入县承揽业务的市场监管,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和市场禁入措施。
7.抓好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湘建建〔2015〕18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认定权限、认定责任、认定效力以及工作要求等。加大不良行为记录查处力度。
8.继续打击“三包一挂”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存在“三包一挂”行为的工程项目。对建筑工程项目每两个月组织一次全面排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
9.强化招投标管理。一是实施新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和《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标准施工资格审查文件(试行)》两个示范文本。二是完善监管平台建设和数据接口标准,推动电子化招投标工作。三是认真开展标后监管,加大对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10.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一是持续抓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的落实,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立防范“两个拖欠”行为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工程计价活动监管,严格执行招标控制价备案、施工合同备案、竣工结算备案制度,完善项目工程造价公示制度。三是逐步将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概算、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施工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的数据通过备案录入管理平台,实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平台的造价监控功能。
(三)加大行业发展支持力度,推动我县建筑业科学发展
11.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发展。一是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四大建设”,夯实南县发展基础,支持县骨干企业资质升级,帮助中小企业在水利、环保、电力、装饰装修、钢结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附加值较高的专业领域资质增项,引导其做专做精,按时保质高效完成简单换证工作,抢占市场份额。二是全年举办1-2次质量安全标准化现场观摩等活动,搭建企业交流学习平台,大力推进建筑行业改革创新经验,引导我县建筑企业建立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鼓励我县建筑企业健全完善项目区域化经营和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
12.完善服务建筑业发展的配套措施。一是支持企业人才培育。做好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推广信息化教学。二是做好企业减负。积极应对建筑业“营改增”,做好建设工程造价标准、招投标计价和结算方式等计价规则调整的准备工作。三是会同人社部门对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取实行放管并重,分类实施。四是强化劳保统筹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湘建建〔2015〕6号),做好劳保基金归集、拨付以及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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