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县住建系统二级单位绩效考评办法

索引号 694041623/2015-577784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5-11-0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15-577784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5-11-0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2015年南县住建系统二级单位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绩效考评相关精神,结合南县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制定《2015年南县住建系统二级单位绩效考评办法》。目前,该办法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4月27日
 
2015年南县住建系统二级单位绩效考评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倾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勇于吃苦、乐于奉献、能征善战的干职工队伍,全面完成2015年度住建系统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洞庭明珠、生态南县”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分层分类与促进工作的原则,对各二级单位2015年度工作进行全面综合考核评价。倡导团结、协调、配合、“一盘棋”的大局意识,鼓励工作创新,提高工作质量,奖励创先争优与德、能、勤、绩、廉全面发展。
二、考评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同项目标、异项目标和其它工作三个部分。
(一)同项目标
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领导班子建设、骨干队伍建设情况,计生、财务、工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依法治理、行政执法、“三创”等工作开展情况(详见考核细则)。
(二)异项目标
1、自来水公司
⑴完成售水量570万吨,水费回收率92%以上,实现销售收入1800万元,安装收入400万元。(10分)
⑵加大新水厂建设力度,确保10月份完成试运行,年底前正式投产。(10分)
⑶积极争资融资,强力推进城区新管网建设、旧管网改造,确保供水主管网与新城建设、旧城改造同步实施。(10分)
⑷加强水质监测,出厂水质主要指标合格率达到100%,确保饮水安全,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0分)
⑸完成阶梯式水价调整。(5分)
⑹创新服务理念,增强员工素质,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5分)
2、城管大队
⑴全年完成广告、罚没等自创收入30万元。(10分)
⑵加大市容市貌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标准。整治占道经营,主街道和重点路口严管严控,实行长效管理;次街道禁止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整治夜宵和早餐市场,主街道设置夜宵经营禁区,不新增夜宵摊点;主次街道早餐店进店经营,保持整洁卫生。整治占道洗车和废旧回收门店,取缔占用车行道、人行道作业的临时洗车点;现有废旧回收门店实行规范管理,不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堆放物资,不影响环境卫生。夜宵和洗车、废旧回收、加工制作等特种行业逐步实现划行归市和定点经营。(15分)
⑶规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严格监管广告设施设置,着重解决流动宣传车噪音扰民和堵塞交通问题。各类商业宣传活动严格控制数量、规模、范围、音量、时间,不得占用车行道,不得影响行人通行。加强广告设施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事故。(5分)
⑷加大殡葬管理力度,严格控制违规办理丧事行为。(5分)
⑸切实加强临街建筑围档和城区道路挖掘的审批与监管。(5分)
⑹完成“三创”工作各项任务,认真做好重大迎检迎宾工作。(5分)
⑺积极配合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服从安排,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5分)
3、环卫处
⑴全年完成垃圾处理费等收入472万元(不含上级拨款)。(10分)
⑵加大主次街道清扫保洁监管力度,加强小街小巷清扫保洁工作,按“创国卫”要求全面提高清扫保洁质量。(5分)
⑶积极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彻底清除小街小巷、城郊结合部积存死角垃圾,保证责任区范围内垃圾日产日清。(5分)
⑷会同规划部门完成《南县城乡环境卫生专业规划》。(5分)
⑸积极争取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完成环卫设施升级改造,力争全年环卫设施添置投入不低于500万元。新建“三合一”压缩式垃圾中转站6座,完成上年度接转的公厕新建和改造任务12座。(10分)
⑹加强渣土运输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建筑渣土乱倾倒的问题,对城区主次街道的煤渣进行集中收集,规范倾倒行为。(5分)
⑺做好省级卫生县城复查相关工作和重大迎检迎宾工作。(5分)
⑻积极配合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服从安排,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5分)
4、园林绿化处
⑴全年完成自创收入33万元。(10分)
⑵完成城区新建街道植树和监管任务。新建街道包括沿湖北路、沿湖南路、荷堰北路、荷堰中路、荷堰南路、新颜街、城南路二期、兴盛东路二期、通胜路、振业路、德昌西门广场等。(5分)
⑶完成沱江上坝外滩绿化工程、三仙湖水库道路绿化工程和兴盛路中心花坛、南洲广场、县政府大院绿化提质改造工程。(5分)
⑷完成城区行道树和广场、游园及花坛、绿化带苗木补植、养护工作,确保城区苗木成活率达到98%以上。(5分)
⑸完成城市绿化补偿费开征前期相关工作。(5分)
⑹配合规划部门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编制。(5分)
⑺积极开展省级园林式和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工作,完成1-3家市级园林式单位或小区申报工作。(5分)
⑻认真做好重大迎检迎宾工作。(5分)
⑼积极配合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服从安排,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5分)
5、路灯管理所
⑴维护管理好路灯设施,路灯亮化率保持98%以上,确保城区路灯电杆整洁美观。(15分)
⑵督促中标单位按时完成县城路灯节能改造,更换部分路段地埋电缆,确保改造标准达到相关要求。(10分)
⑶认真落实城区主要街道景观亮化,稳步推进小街小巷亮化建设。(10分)
⑷配合完成我县“四纵四横”道路亮化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5分)
⑸认真做好重大迎检迎宾工作。(5分)
⑹积极配合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服从安排,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5分)
6、公用事业设施管理站
⑴加强广场游园管理。实现卫生清扫保洁无死角,无流动摊贩和机动车辆进入,市民健身秩序良好,健身设施运转正常,景观照明设施亮化率90%以上,宝塔湖水质保持三类水质标准。(20分)
⑵加强两渠绿化带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及时维修破损设施,确保健身设施正常使用,花带灌木内无明显白色垃圾。(10分)
⑶加强“牛皮癣”小广告治理监管。实现县城建城区“牛皮癣”小广告及时清除(或覆盖)到位,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县城验收标准。(10分)
⑷认真做好重大迎检迎宾工作。(5分)
⑸积极配合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服从安排,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5分)
7、设计院
⑴全年实现总收入240万元。(20分)
⑵更新设计理念,提高设计水平,加强项目管理,确保设计项目服务到位,设计图纸送审合格率达100%。(10分)
⑶设法拓展设计市场,积极参与周边地区市场竞争。(5分)
⑷及早启动临街门面租赁工作。(5分)
⑸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杜绝设计人员搞地下设计。(5分)
⑹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前期相关工作。(5分)
8、建筑工程公司
⑴努力拓展市场,积极承接业务,想方设法增加收入。全年完成建安产值8000万元以上,完成税收500万元以上,争创利润收入280万元以上,偿清公司新建商业楼工程欠款,确保公司正常运行。(15分)
⑵认真贯彻落实《南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行为,积极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生产经营,做到不参与围标、串标,不转包和违法分包,拒绝资质挂靠,为我县建筑业起到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共同维护好建筑行业稳定发展大局。(15分)
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督导和隐患排查,适时监测重大危险源,保持安全检查工作的经常性、专业性、季节性、定期性和临时性,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率100%、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优良率70%以上,争创1个以上省级“标准化示范工地”或“标准化示范工程”,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确保不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0分)
⑷完成公司资产评估和资质就位工作。(5分)
⑸积极催缴职工个人养老保险金,确保退休职工工资正常发放。(5分)
9、垃圾处理厂
⑴正式投产后,启动垃圾处理费收费工作。(10分)
⑵配合完成垃圾处理厂技术改造,确保3月底前启动生产试运行,力争下半年能正常投产运营。(20分)
⑶加大员工培训力度,提高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5分)
⑷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5分)
⑸配合城投公司等单位,进行土建工程、生产设备、附属设施等验收工作。(5分)
⑹配合落实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选址建厂前期工作。(5分)
(三)其它工作
其它工作指招商引资、立项争资、征地拆迁、无偿献血、三访三化等县委、县政府、局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其它工作实行倒扣分,每项2分,按要求完成了任务或未出问题不扣分。
三、考评办法
(一)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工作由局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年底按照本办法对各二级单位进行考核。先由各单位对照考评细则逐项自查,再由考核小组根据单位自查、现场实地考评及平时掌握情况,对各项工作综合评分,总分100分,其中同项目标考核占50分,异项目标考核占50分。
(二)综合测评。年终组织召开述职测评会议,由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本单位作年度工作述职,评议员根据单位工作述职,结合平时了解的情况,对各单位工作按总分一百分评分,得分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评议员由全体党政领导、股室负责人和二级单位法人担任。
(三)分类评比。二级单位分为公共管理类单位和经济生产类单位。其中公共管理类单位包括城管大队、环卫处、管理站、园林处、路灯所;经济生产类单位包括自来水公司、设计院、建筑公司、垃圾处理厂。公共管理类单位评选1个优秀单位、1个良好单位;经济生产类单位评1个优秀单位、1个良好单位。从2个优秀单位中评选1个单位推荐为出席县先进单位。其它单位为合格单位或基本合格单位。
(四)党组票决。局考核小组综合同项目标与异项目标得分、倒扣分、罚分、奖分,分别计算出考评单位的得分。
1、加分与罚分。加分指对获得的县级(县委、县政府)及县级以上奖励或荣誉(不含局推荐获奖、各类协会评奖)给予加分,其中县级奖励或荣誉得0.5分,市级得1分,省级得3分,国家级得5分。罚分包括:⑴主流媒体负面报道属实的每次罚1分;⑵被各级通报批评或通报问题的每次罚1分;⑶作风纪律督查发现工作人员违纪的每人次罚0.5分,被上级部门查处的每人次罚1-3分(班子成员每人次罚3分,单位中层骨干每人次罚2分,普通职工每人次罚1分)。局党组根据各单位最终考评得分,票决出拟推荐县先进单位、系统优秀单位和良好单位。
2、有下列情形的取消该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党风廉政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四项同项目标基础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当年发生新的非政策性亏损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领导班子成员本年度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信访维稳工作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在绩效考评中弄虚作假的。
四、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中层骨干任用和干部职工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优秀单位法人直接确定为县嘉奖人选。如果我局在县绩效考评中被评为优秀单位或良好单位,将按以下标准对二级单位进行奖励:出席县的先进单位奖励8000元;优秀单位奖励5000元;良好单位奖励3000元。如果住建局被评为合格或不合格单位,全系统都不予奖励。
凡被评为基本称职的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全体班子成员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附:南县住建系统2015年度二级单位绩效考评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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