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3-1651177 | 发布机构 | 南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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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3-1651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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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0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司发〔2022〕4号
关于李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司法所、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益阳市赤沙司法鉴定所及机关各股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免去肖剑同志的律师工作管理股股长职务;
李静同志任律师工作管理股股长,免去其装备财务股股长职务;
免去程铭同志的明山头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晏格同志的华阁司法所所长职务;
胡浪屿同志任华阁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肖龙辉同志的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股长职务;
免去李清同志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职务;
免去昌利红同志的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聪同志的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静同志的装备财务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刘京伊同志的南洲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南县司法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