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1-1443096 | 发布机构 | 南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1-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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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1-1443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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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1-09-02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司发〔2021〕14号
关于吴超同志退休的通知
各司法所、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益阳市赤沙司法鉴定所及机关各股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同意吴超同志提前退休,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南县司法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