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1-1443091 | 发布机构 | 南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30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1-1443091 |
|---|---|
| 发布机构 | 南县司法局 |
| 发文日期 | 2021-06-30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司发〔2021〕12号
关于曹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司法所、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益阳市赤沙司法鉴定所及机关各股室:
经县局党组研究决定:
免去曹晖同志的基层工作股负责人职务;
肖芬同志任基层工作股股长。
南县司法局
2021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