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5-2103014 | 发布机构 | 益阳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9-29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5-2103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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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益阳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 |
| 发文日期 | 2025-09-29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益环罚决字〔2025〕512号
南县兴盛大洲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H5K
地 址:南县南洲镇大洲村7组
法定代表人:许梦红
一、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情况
2025年8月27日我分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南县兴盛大洲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堆放的砾石、黄砂、炮渣堆场各1处未进行覆盖作业,且堆场高于围挡。
经调查,你公司违反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储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及堆场作业,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一)储存上述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之规定。
认定上述违法事实的证据如下:
1、南县桦创建材经营部于2025年8月27日提供的营业执照,证明该公司的市场主体经营资格,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该公司(胡昊宇)具备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和接受调查人身份的合法性;
2、益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8月27日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取证照片、执法视频,证明该公司砂石堆场未完全覆盖;
3、现场勘察平面图1份,证明该公司砂石堆场的位置情况;
4、执法证复印件,证明我局执法工作人员任伟、石先凯的身份和资格;
我局于2025年9月3日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5年9月8日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益环改〔2025〕512号)。2025年9月18日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益环罚告字〔2025〕512号)告知你公司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公司有权陈述、申辩,有权提出听证。你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陈述和申辩,也未要求听证。
以上事实有《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益环改〔2025〕512号)、《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益环罚告字〔2025〕512号)和益阳市生态环境局送达回证等证据为凭。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依据《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的规定,参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裁量标准》通用裁量表的裁量标准:罚款金额=〔裁量起点10000/100000+(违法行为的区域影响0%+违法行为持续时间0%+违法行为发生地点0%+环境违法次数0%+对周边居民、单位等造成的不良影响0%)×(1-裁量起点10000/100000)〕×法定最高罚款金额100000=10000元,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
你公司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收款单位:益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191***************639
开 户 行:工商银行益阳桃花仑支行
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桃江县人民法院起诉,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向赫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人:任 伟 电 话:183*****690
联系人:石 先 凯 电 话:158*****118地 址:益阳市南县桂花园西路 邮 编:413200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