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7-581207 | 发布机构 | 县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7-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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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7-58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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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7-08-1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环发〔2017〕 号
关于王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股、室、站、队:
经县局党组研究,决定:
王政同志任纪检监察室主任兼人监股股长;
肖峰同志任环境监测站站长;
石先凯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王运湘同志明确正股级;
肖克同志明确正股级;
李炜同志明确正股级;
罗志红同志明确正股级;
彭佳同志明确正股级;
何坤同志明确正股级;
张震天同志明确副股级;
高宇同志明确副股级;
免去乐电波同志的人监股股长职务;
免去王政同志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南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12日
报 送:南县人民政府、益阳市环境保护局、县委组织部
抄 送:党组成员 各股、室、站、队
南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