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5-577878 | 发布机构 | 县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5-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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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5-577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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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5-11-09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环发〔2015〕10号
关于李宁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股、室、站、队:
经县局党组班子研究决定,聘任:李宁同志为南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管理股副股长,免去其法制股副股长职务;朱必发同志为南县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原县局聘任的各股、室、站、队的主任、副主任,股长、副股长,队长、副队长,站长、副站长等职务续聘一年,不再行文。
南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4月2日
报 送:市环保局
抄 送:局党组班子 各股 室 站 队
南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