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9-585130 | 发布机构 | 县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9-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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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9-585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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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9-12-03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南生环发〔2019〕5号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
关于印发《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讨论稿)》的通知
各股、室、站、队:
加快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党组班子研究,制订《南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讨论稿)》,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讨论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使其更具操作性。
附件:1.南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讨论稿)
2.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
2019年5月8日
报 送:分局党组班子成员
抄 送:各股、室、站、队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 2019年5月8日
附件1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
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益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益办发〔2018〕27号)精神,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南办发〔2018〕34号)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以深入推进大通湖湖泊南县流域、三仙湖水库流域水环境治理为切入点,加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严格执法,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完成我县2019年新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为11个、整治黑臭水体2处,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严格畜禽粪污治理、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执法监督,为全县完成整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建美丽乡镇和“千村整治”等工作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切实抓好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指导、监督农村有条件的居民集中居住点开展生活污水整治,结合本地特色建设生态沟渠、氧化塘及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推广三格式净化池,结合卫生改厕,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质量优先、稳步推进的原则,重点推行现浇式三格式化粪池、购置安装一体化三格式化粪池、提质改造现有沼气池、新建住房的农户配套建设三格式化粪池等模式,鼓励农户自建或由县、乡(镇)组织专业施工队上门服务。
(二)开展黑臭水体专项治理。组织开展黑臭水体摸底调查,建立全县黑臭水体台帐;开展污染源排查和生态环境执法,对黑臭水体周边工业企业、经营性单位及事业单位的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指导、监督各乡镇及相关实施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的项目单位开展整治工作,进行成效监测。
(三)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执法检查。结合大通湖湖泊南县流域、三仙湖水库流域水环境治理和污染源大排查行动,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执法监督,推进粪污治理,推广资源化利用,实行达标排放。
(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监督检查。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建设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内容,重点对各乡镇、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日常管理、设施维护、村规民约、宣传发动等长效管理工作进行日常行性检查。
(五)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大力宣传生态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为抓手,结合“百村示范”创建、美丽乡村创建和整乡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整洁乡村、美丽乡村、最美乡村及整洁乡镇、美丽乡镇中,按照标准、规程推选一批乡镇、村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杨征兵担任顾问,局长王金辉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刘秋先分管负责,分局各站、队、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乐电波担任联络员。二是明确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总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站、队、股、室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对标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工作,分类收集、整理资料、建立台帐,按期提交任务完成任务情况。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争取渠道的投入机制,我县目前没有上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要积极整合大通湖湖泊南县流域、三仙湖水库流域水环境治理及农业农村、发改委、住建部门等相关项目资金,投入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黑臭水体整治中来。二是建立全民参与的工作激励机制。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龙头,坚持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党员主题活动”。完善《村规民约》,组织开展“看评议”活动,增强群众的自觉性和荣辱感。通过鼓励企业、农户自筹或投工投劳等形式,调动积极大众参与。三是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四是严肃工作纪律。领导小组成员及全体工作人员,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严格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已纳入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市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价体系,每月开展一次明查或暗访,下发督查通报,市生态环境局已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分局生态环境执法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排查与执法监督工作,不留死角,严防复燃,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附件2 南县分局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 目标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备注 |
一 | 基础工作:对照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县直单位)执行 | 1、对照县行动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门牵头有关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考核标准和工作措施。 | 整治办 | |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业务科室和工作联络人。单位班子会议每年进行专题研究不少于3次。 | 整治办 办公室 | |||
3、加强整治工作档案管理,做到规范有序。明确专职统计、信息报送人员,相关信息资料报送及时、完整、规范。 | 整治办 办公室 | |||
4、认真做好相关项目策划包装,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市投资与奖励。 | 管理股 | |||
5、认真履行牵头单位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督办。定期组织对乡镇、村社区的指导督查,推动牵头工作的落实。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及时研究答复或协调解决乡镇、村社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各相关股、室、站、队 | |||
6、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市直部门交办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 各相关股、室、站、队 |
南县分局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 目标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备注 |
二 |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 7、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污染源排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严格履行职责,建立台帐,整理资料。 | 固废股 执法大队 | |
三 |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19-2020年,全县新增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数量分别为11个、16个;2019年、2020年对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分别达到38%、50%左右。 | 8、抓好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 | 监测站 | |
9、推广三格式净化池,结合卫生改厕,指导、监督乡镇完成11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并向向所有示范村推广,实施分户造册,完善登记台帐。 | 整治办 | |||
10、指导、监督农村有条件的居民集中居住点开展生活污水整治,结合本地特色建设生态沟渠、氧化塘及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 | 管理股 | |||
四 | 加快研发并示范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生态处理工艺。 | 11、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生态处理工艺。 | 管理股 |
南县分局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 目标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备注 |
五 | 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重点开展洞庭湖区环湖沿河乡村黑臭水体整治:2018年完成23处,2020年完成全部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 12、组织开展黑臭水体摸底调查,建立全县黑臭水体台帐。 | 管理股 | |
13、开展污染源排查和生态环境执法,对黑臭水体周边工业企业、经营性单位及事业单位的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 | 执法大队 | |||
14、指导、监督各乡镇及相关实施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的项目单位开展整治工作。 | 管理股 | |||
六 | 新增完成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 15、指导、监督各乡镇、村持续、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将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等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内容。 | 整治办 | |
16、指导、监督各乡镇、村建立、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日常管理、设施维护、村规民约、宣传发动等长效管理机制并进行日常行性检查。 | 整治办 |
南县分局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 目标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备注 |
七 |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2019年达到85%、2020年达到95%以上。 | 17、开展污染源排查行动,建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台帐。 | 执法大队 生态股 | |
18、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执法检查。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执法监督,推进粪污治理,推广资源化利用,实行达标排放。 | 执法大队 生态股 监测站 | |||
八 |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选一批优秀乡镇、村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示范村申报工作。 | 19、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示范村《标准》,指导各乡镇开展创建工作。 | 生态股 | |
20、指导基本符合条件的乡镇、村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示范村申报工作。 | 生态股 |
附件3
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生态环境乡镇部分)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分值 (总分100分) |
1 |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 持续、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记0.5分),职责明确(记0.5分),每季度研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1次以上(记1分)。 | 2 |
2 | 指导、监督各村建立、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日常管理及设施维护、村规民约、宣传发动等长效管理机制并进行日常行性检查。随机抽2个村,每村记5分。 | 10 | |
3 | 生态环保类信访件、交办件情况(记10分),每发现一起未完成或处理不及时的,扣5分,扣完为止。 | 10 | |
4 | 村容村貌整洁,无秸秆、垃圾燃烧痕迹及生态环境问题发生(记10分),发现一处(起)扣5分,扣完为止。 | 10 | |
5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 建立健全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分:一格池、二格池、三格池、四格,沼气池,氧化塘、人工湿地及纳入集中式污水处理等)台帐并及时核查更新。台帐完整,随机抽查核对农户10户无误记5分,核对有误按比例计分。 | 5 |
6 | 推广三格式化粪池,完成卫生改厕及无害化厕所改建任务指标,记5分。 | 5 | |
7 | 完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行动年度工作任务中:“新增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数”和“对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38%”分别 记5分。每村随机抽查10户,未完成不计分,比例未达到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8 | 建成或完善农村集中居住点生活污水设施,整治成效明显。记5分。 | 5 | |
9 | 黑臭水体整治 | 建立健全黑臭水体台帐记2分。 | 2 |
10 | 乡镇分管领导巡查黑臭水体每季度1次以上,查巡查记录完整记4分,每少1次扣1分。 | 4 | |
11 | 周边环境整治成效显著,水体无漂浮物、无垃圾,岸边无乱堆乱放和无序污水排放口记5分,随机抽查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
12 | 完成年度整治工作任务,经主管部门确认退出记10分,未退出按比例计分。 | 10 | |
13 | 严格管控记10分,经群众举报或上级督查发现新增、未退出黑臭水体,经确认每发生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
14 |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 建立完善乡镇养殖场台帐(地址、规模、粪污处理设施等)记2分。 | 2 |
15 | 实施畜禽养殖规范管理,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处理环境问题,记10分。经群众举报或上级督查发现问题一次扣2分。 | 10 | |
16 |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 | 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及时申报并经主管部门核查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示范村《标准》,获得相应称号的,示范乡镇加10分奖励,每个示范村加2分奖励。 |